山東省日前專門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山東省實驗室廢棄物環境管理辦法(討論稿)》,將實驗室的廢棄物管理提到重要議事日程,提出幾項監管措施并開始調查摸底,實施分級監管。
山東省環保局副局長張曉東強調,一是要摸清底數。全面開展實驗室類污染源調查摸底,摸清實驗室類污染源現狀,建立實驗室類污染源檔案,逐步納入排污申報體系。
二是要制定管理辦法。找出實驗室的污染特點和防治途徑,建立起操作性強、簡便實用、符合山東實際的實驗室廢棄物管理法規,探索監管途徑,規范管理辦法。
三是要建立集中收集體系。針對實驗室廢棄物量小面廣、種類復雜的特點,各市要選擇一家具有相應收集運輸能力的單位,負責本轄區實驗室廢棄物的收集。集中收集單位可以依托各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或其他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企業建立,由省環保局審核后頒發相應的危險廢物經營資質,持證經營。
四是要加強監管。各市要將實驗室廢棄物的環境監管納入正常的環境管理范圍,省、市、縣三級環保局要建立實驗室廢棄物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對轄區內實驗室廢棄物產生單位的資料記錄、分類收集、運輸、貯存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依法嚴肅查處。
周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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