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危險廢物,調查統計摸清家底是第一步。從這一點看,上海為全國帶了一個好頭。1月27日產業趨勢版刊發的危廢報告(一)中提到的上海石化配合管理部門摸清底數的案例,具有積極的意義。
危險廢物長期以來家底不清,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產生者基于處置責任和高昂成本的原因,具有少報瞞報的動機
危險廢物的產生多為工業企業,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實行“誰產廢誰付費”的原則,由于危險廢物處置標準高于普廢,對于企業來說,確定的危廢數量越多,則處置成本越高。普廢的噸填埋成本是50元~100元/噸,危廢則在1400元~3000元/噸,顯然,如此之大的成本差距,企業是不會有主動性給自己提高成本的,于是瞞報、少報就比較普遍。
二.確定檢測對象和實施檢測過程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和較高的成本
各種工業產品的制程可能有不同的工藝路線,采用不同的原料、添加劑、設備、排放周期,會產生性質完全不同的廢物。如要判定,首先應該詳細了解工業制程本身,并對各排放點的廢物進行檢測。但這項工作本身要求檢查人員不僅有環保的專業技能,還要有豐富的工業知識,并具備良好的檢測手段,同時還要承擔昂貴的檢測費用。
以石化企業論,每個生產裝置都會有數個、數十個廢物產生點,各個泵、罐的定期檢修、清理都會產生廢物。要完整地統計、檢測、判斷產廢量,除了時間長、成本高外,實際操作的難度也很高。這方面需要產廢企業有足夠的社會責任感,自覺而不是被迫承擔這種環境義務。
三.危廢處理從業企業良莠不齊,水平普遍低下,存在嚴重的危廢流失和二次污染問題
我國目前危廢處置還是以市場為導向自發為主的,由于危廢中仍有一些可回收的資源,如石化廢物中的油脂、冶煉廢物中的貴金屬等,因此大量的危廢處置企業均以從廢棄物中回收可用資源為標榜,但實際上很多企業采用的大多是較低劣的裝備,雖然能回收一定資源,但廢物并未改變其污染性質,就被棄置到環境中。
其實,危廢處置企業不是不知道個中危害,只是如果處理,需要投資成本非常高的設備,承擔非常高的處置費用,而回收的所謂“資源”遠不足以覆蓋其安全處置的全成本。所以,危廢流失的市場機制其實和餐廚垃圾被游擊隊收走是一樣的,大多數被游擊隊收走的危廢在技術上是不可能被“安全處置”的。
四.危廢的標準和管理執行上還有真空地帶
國家雖然頒布了危險廢物名錄,但實際上還有相當一部分危廢未被明確規定,需要進行檢測才能判斷。檢測手段、成本、時間等問題就會帶來一些實際操作層面的問題。即便是已經被明確規定的危廢,如為石化廠、煉廠配套污水裝置產生的污泥,其最終處置手段也存在事實上的灰色地帶。國內有石化、煉廠的污泥被送到石化企業自己的普通鍋爐中去摻燒,這種做法是否有違危廢焚燒標準的規定?其產生的爐渣、飛灰被稀釋后就到底還是不是危廢?
上述幾例,說明我們對危廢的認識還存有混亂,摸清家底也就困難重重。問題的核心是產廢者,如果產廢者的認識存在問題,則危廢問題無解。上海石化配合摸清底數,可以說發出了大型國企落實環境責任的積極訊號。
危廢管理的特征在于,危廢產生者是企業,企業如果有不被統計、管理、監督的特權,則統計、管理、監督就會是空話。企業在危廢管理上事實上存在“不平等待遇”:外企的偷排風險高,被舉報和查處的可能性極大;國企特別是央企的偷排風險低,被查處的可能性較低。所以,治理危廢,不能只從“拍蒼蠅”開始,個人、私企和外企的違法當然要究,但老虎要是能主動帶頭,其意義當然更非同小可。
什么時候,國企如果都能像上海石化一樣,心平氣和地接受當地環保部門乃至公眾的檢查監督,則中國的危廢處置就有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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