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保廳近日將包括推動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環保設施建設、完善環境價格體系等六大方面、45項環保重點工作分解落實到環保廳內各有關部門,并將利用經濟手段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江蘇省環保廳對分散在各部門的32項相關省級財政性專項資金進行整合,并由去年的30億元增加到今年的46億元。逐步建立濕地保護、節約資源、限制污染等生態保護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和績效評價機制,加大對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的轉移支付力度太湖地區各市、縣(市)要從新增財力中劃出10~20%,專項用于水污染防治。
江蘇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對列為國家和省重點的節能減排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對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
要進一步實行差別價格政策。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等15類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出臺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優惠措施。對蘇南地區工業污水處理費(政府定價部分)按高于生活污水處理費0.2元/噸征收,重污染行業污水處理費按高于一般工業、服務業1.5倍的幅度征收。對安裝脫硫設施并投入運行的非統調燃煤機組,與統調燃煤機組享受同等待遇,每千瓦時提高0.015元。
要深化環境資源價格改革。在太湖流域和電力行業推行排污權有償分配和交易試點,爭取2012年之前在全省推廣,建立排污權一級、二級市場和規范的交易平臺。提高太湖地區污水排污費征收標準,由現行的每當量0.9元盡快提高到1.4元。從2009年1月1日起,對太湖流域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單位征收氨氮、總磷超標排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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