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在京舉行的第五屆中國國際水務高峰論壇上,國融大通董事總經理李智慧發表了題為《聯動化、法治化——水價形成機制的改革方向》的主題演講,他提出的“水價三明治效應”引起了與會者的關注和討論。會后,記者采訪了他。
記者:水價在2009年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話題。您在論壇演講中提出的“水價三明治效應”,是什么涵義?
李智慧:水價是我國《價格法》規定的實行政府定價的5類商品之一,由于它與所有人、所有家庭都有密切關系,所以水價問題極為敏感。又因為它的成本構成十分復雜,有經營性成本和履行社會責任發生的各種成本,后者既包括合理的、正常履行社會責任發生的成本,也包括不合理的、應由政府承擔而政府以履行社會責任名義強加給水務企業承擔的成本(至少包括15大類)。因此,水價成本監審的難度極大,是我國目前最復雜的價格系統之一,公眾稱之為“霧里看花”,水務企業身處體制之內,有苦不敢公開說。
“水價三明治效應”是我對現行水價機制的一個比喻。夏季的一天,我邊用早餐邊思考水價問題,受到了啟發。三明治由上、下兩層面包和中間一層夾肉構成,下一層面包可喻為水價為企業創造的收入水平,上一層喻為水價中包含的各項成本費用,中間夾肉層可喻為經營利潤。收入方面,由于水價具有高度敏感性,水價的控制者城市政府不愿觸及這個公共話題而影響政聲,往往擱置問題、推之后任。問題是,每界政府都是這么想的,結果就造成了行政定價的僵化,給水務企業造成了持久的成本倒掛;成本方面,企業的所有經營成本都實現了市場化,加上近8年來的貨幣超發、流動性泛濫和CPI的持續上升,包括水企在內的所有企業都面臨著嚴重的成本上漲壓力。競爭性企業的產品價格都實行市場定價——價格與成本聯動,但水務必須實行政府定價。根據我的了解,目前國有供水企業的水價調整頻率普遍是5年左右一調,部分城市10年一調,2年一調者甚少。而成本變化則是動態的,由此導致中間的夾層——利潤——持續攤薄,乃至為負值。
記者:“水價三明治效應”導致了什么樣的后果?政府應該如何應對?
李智慧:“三明治效應”不可怕,可怕的是視而不見,推之后任。由于水務企業背負了沉重的社會責任,為政府承擔了大量準公共服務的責任,由此造成的價格倒掛理應由財政買單。財政為水務提供補貼,就是為市民提供補貼,就是補貼于民生。如果視而不見,直接后果就是行業出現大面積虧損。2000年前后,當我剛剛為水務行業服務,這個行業是普遍盈利的,在城市政府管轄的公用企業中自來水的經營狀況最好,水司職工收入位居社會平均收入的中上水平。2002年實行市場化改革,到2006年前后,水企已有較多虧損,職工收入水平降至社會平均狀態。近兩年則擴大為大面積虧損,職工收入普遍低于社平工資。在2009年普遍調整水價的情況下,截止當年12月31日,全國納入統計的656家供水企業中,盈利者283家、盈利20.65億元,虧損者373家、虧損37.53億元,行業總體凈資產收益率約為-1.0843%。對于固定資產達1500多億、從業人員31萬的城市水業來說,這個業績是十分糟糕的。
水價過低、行業持續大面積虧損,會導致多種嚴重的后果。首先是服務水平不升反降,公眾更加不滿,年初爆出的“我國水質標準落后發達國家100年”的說法,加深了公眾對水業的誤解。有的人既要馬兒跑得快又讓馬兒不吃草,想法糊涂,后果嚴重。建設部的飲用水新規106項達標問題,在行業自身沒有積累、缺乏投資能力的情況下,如果各級政府在2011年不采取切實措施,2012年要全面達標是不可能實現的,屆時只能采取欺瞞公眾的辦法。其次是人才流失嚴重,在大學生找工作很困難的情況下,水務企業卻存在招人難、留人難的現象,很能說明問題。沒有新生的力量、優秀的人才,產業水平只能在低層次徘徊,健康、可持續發展無從談起。一個行業持續虧損,銀行、公眾乃至體制都會逐漸拋棄它。職工士氣低落,沒有榮譽感和自豪感,存在悲情意識。一個與千家萬戶的健康密切相關的行業,不斷被體制邊緣化,這是改革之初始料未及的。
記者:既然水價改革不到位,為什么這些年資本市場還發生了那么多的水務并購案例?
李智慧:資本市場對行業的價值發現能力,是體制和一般人不能比擬的。這恰好說明水務是朝陽的傳統行業,印證了“水務是21世紀黃金產業”的判斷。在水價尚低的情況下,社會資本收購水企,是以相信城市化紅利、水價改革為前提的。城市化決定水量,水價改革影響水價,加上企業重組效應,資本市場正是因這三要素才青睞水務。當然此外還有現金流價值、戰略資源價值等。如果我們不堅定地推進水價改革,說說而已,時間久了水務對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就會大打折扣。
在水價形成機制依然僵化的情況下,外商采取了規避《價格法》規定的定價方式,以契約方式約定水量、水價,獲取了極為可觀的無風險利益。這種固定回報的方式是違法的,但其唯一的“合理性”可看作是對水價改革的一種探索,當然國有供水企業難以效仿之。
記者:您認為我們應建立什么樣的水價形成機制?
李智慧:聯動化、法治化的水價形成機制。這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須的。
聯動化就是實行水價與成本之間聯動,在一定周期內,當企業經營成本的變動或累計變動的幅度超過10%時,城市政府應當調整水價,有困難的,應當予以補貼。這個周期是多久?考慮到通脹因素,參考部分城市及英法等國的經驗,最佳是1年,不應超過2年。當然,這個聯動要有一個前提,就是水務企業必須實行成本公開——主動公開、定時公開。可以各地行業協會為主體,加快建立水務企業的經營公報制度和水價定期審核制度,不論是否調價,都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建議一季一報;在嚴格遵守《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的基礎上,定期向社會公布成本構成情況,建議半年一公布。積極推動成本透明、公開,接受和答復市民的質詢,才能打消公眾的猜疑情緒,建立互信。這是民主的精髓。
實行水價與成本聯動,實質是為水價形成引入市場機制,具體說就是落實《價格法》規定的“實行并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成本公開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好處,那就是對政府干預企業經營自主權、使之背負不合理成本的不當行政行為形成反向制約。
法治化就是依法治水、依法調價,依法給予補貼。好的設想必須有法治保障才能實現,尤其是涉及政府責任的機制設計。考慮到我國現行法制體系的效力問題,部委規章對城市政府的約束力很小,依法治水的規范至少應上升為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層次。城市政府在水價成本變化達到10%時必須相應調整水價,調價有困難的,應通過財政補貼的辦法彌補價格倒掛,確保企業的基本生存和正常發展。現實問題是城市政府2/3以上財政困難,這又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分配改革。如果對這個問題不正視、不革新,面對問題只是說說而已,熱論之后就是沉寂,問題依然無解。按照現在的貨幣政策,我預計,2012年前后水價將再次成為公共話題,水務行業將再次承受被動漲價的壓力和輿論的誤解與討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