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09年 第72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規范和指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該標準自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同時,《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T 2.4-1995)廢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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