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關于解決當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若干問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經濟發展方式,切實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上報2009年環保專項治理企業名單的通知》要求,對小造紙、小水泥、小煉鐵、小煉鋼、小酒精、小印染企業(生產線)依法關閉,加快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
一、小造紙治理: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規模在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3.4萬噸/年以下的草漿生產裝置和規模在2萬噸/年以下、環保未達標的廢紙造紙企業淘汰工作。
二、小水泥治理:在2009年3月底以前,將所有無證生產的違法小水泥生產企業、窯徑2.2米及以下機械立窯生產線、直徑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設備以及15萬噸/年左右規模和風景區、高速公路邊的所有水泥生產企業(偏遠山區外)全部予以取締和關閉(已于12月16日在湖北日報發布關閉名單公告);6月底之前,關閉武漢城市圈內生產能力在20萬噸/年及以下的所有水泥生產企業;12月底之前關閉武漢城市圈內所有機立窯水泥生產企業和其它地區20萬噸/年及以下的水泥生產企業;關閉各地已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承諾淘汰的落后水泥生產能力。
三、小煉鐵、小煉鋼治理:在2009年一季度前對仍在生產的無生產許可證的違法小煉鐵、小煉鋼生產企業全部予以取締和關閉;在6月底前全部關閉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和20噸及以下轉爐、電爐和投產新鋼鐵產能承諾淘汰的落后鋼鐵企業(生產線)。
四、小酒精治理:淘汰高溫蒸煮糊化工藝、低濃度發酵工藝等落后生產工藝裝置,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企業(廢糖蜜制酒精除外)。關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酒精生產線(燃料乙醇項目除外)。
五、小印染治理:2009年3月底前,完成《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74型染整生產線的淘汰工作。對不能穩定達標和不達標的企業限期在2009年6月份前完成治理任務,做到穩定達標排放,限期內不能完成治理任務的一律實行關閉。
六、城市污水治理:各市州要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處理目標責任書》要求,加快推進轄區內城市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進度。凡今年應竣工和應開工而至今尚未開工的項目,必須在2009年一季度前全部開工建設。目前沒有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未達到0.8元/噸的縣市,必須在2009年6月份前全面按標準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保障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
經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審定,特向社會公示2009年應關閉的武漢市蔡甸區新添紙品加工廠等23家小造紙企業(生產線)、武漢三磊水泥有限公司等71家小水泥企業(生產線)、黃石大冶勤緣礦業有限公司鐵山鋼鐵廠等26家小鋼鐵企業(生產線)、湖北古襄陽酒業有限公司等3家小酒精企業(生產線)、武漢銀潔防治有限公司等10家小印染企業(生產線),以及武漢三鑫染整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小印染限期治理企業和武漢落步嘴污水處理廠等75家在建和擬建污水處理項目建成投入營運時間、計劃開工時間。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并對應關閉而未列入關閉名單的企業(生產線)積極舉報。
小水泥、小煉鐵、小煉鋼專項治理舉報電話:027-87814043
小 酒 精 專 項 治 理 舉 報 電 話 :027-87235832
小造紙、小印染專項治理舉報電話:027-87167100
城 鎮 污 水 專 項 治 理 舉 報 電 話 :027-68873324
附件:2009年全省關閉企業名單和城市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情況表.xls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經濟委員會
湖 北 省 建 設 廳 湖北省環境保護局
200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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