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環發〔2009〕75號
各州、市環保局:
為做好甲型H1N1型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環保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大醫療廢物和醫療廢水監管力度的緊急通知》(環辦〔2009〕5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當地實際,按《通知》要求進一步重視醫療廢物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環保局要按照環保部的要求,加大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全過程監管,確保醫療廢物的有序流動和安全處置,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已建成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昆明、保山、文山、普洱、大理、德宏州(市)必須確保處置中心正常運營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各相關州、市環保局要切實加強全過程運行監管。
三、各級環保部門要全力配合同級衛生部門,加強國際航班、邊境口岸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和監管,切實做好疫情的防控及其相關工作。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大對醫療廢物和醫療廢水監管力度的緊急通知(環辦〔2009〕53號)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主題詞:環保 醫療廢物 監管 疫情防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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