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每次將垃圾扔進垃圾堆,理論上這袋垃圾將有16%可能被焚燒處置,最終約有3%-5%轉化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以下簡稱飛灰)。
這些生活垃圾的“骨灰”現在卻似乎難以“安息”。
“目前我國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處理量與產生量不符,約有50%的飛灰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董事長徐文龍不久前指出。而其他受訪的環保人士也認為,目前全國處置飛灰的硬件設施依然缺乏。
整個“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能力將要大幅度提升。飛灰處置行業卻緩步前行。
混亂的處理,隱形的危險
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編號HW18”指焚燒處置殘渣,飛灰位于其中第一項。據統計,2011年全國城市垃圾焚燒量為2599.3萬噸,如按一些相關文獻——飛灰量為焚燒垃圾量3%估算,全國年產生78萬噸飛灰,還不到青海一個省的年生活垃圾清運量。
相比龐大的生活垃圾數量,飛灰年產量并不大,它的處置和危害也遠未進入公眾視野。
2008年以前,飛灰只能在危險廢物填埋場(以下簡稱“危廢填埋場”)進行填埋。
“費用很高,而且有垃圾焚燒廠的地方不一定就有危險廢物的處理裝置。當時的情況就是標準嚴,執行差。”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王偉教授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2008年7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開始實施。其中規定,飛灰經預處理后滿足一定條件,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有了這個標準,就等于給了一個出口。”王偉說,不用再擔心危廢填埋場庫容危機問題。
但實際上,由于缺乏監管、經濟成本較高等等原因,飛灰往往以各種形式偏離正規處置渠道。
“有些地方處理不規范,把飛灰跟爐渣混合。”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提到,“因為爐渣不是危險廢物,它們被一起放到了衛生填埋場。”
與危廢填埋場相比,普通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即衛生填埋場)防滲功能相對較弱,飛灰混雜其中,遇到填埋場中存在的污水,就有被浸出的可能。
另一種情況是,飛灰經過預處理運到衛生填埋場之后,未被按要求單獨填埋。“有的在操作的時候就把它與垃圾混起來了。”同濟大學危險廢物處理與資源化研究所所長何品晶教授說。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劉建國教授說,即便是經過固化穩定化處理然后合法填埋的飛灰,如遇降雨,很少一部分還是可能會滲漏出來。
由于飛灰中含有較高濃度的重金屬和二惡英等有毒物質,一旦釋放,對人體的危害不言而喻。
2010年,澳門垃圾焚化中心因違規處置飛灰,導致二惡英及大量有毒物質隨飛灰飄到各處,遭披露后引發民眾抗議。
據澳門新聞局披露,衛生局為522名居民進行了健康檢查。結果顯示,有123人有健康異常情況,其中49人需要進一步跟進。盡管暫時無法證明具體關聯,但在壓力之下,當地衛生局聘請了香港中文大學為受影響居民做為期10年的健康跟進和研究,以檢驗健康狀況變化與飛灰污染的相關性。
王偉稱,相比大宗有毒廢棄物,毒物在飛灰中含量不高,但是不可忽視。一些有毒物質在積累較長時間后才會顯現,暫時隱形的傷害往往更難以發覺。
合規企業無人問津
2013年11月1日至5日,南方周末記者就全國情況發函約訪環保部以及山東、浙江、廣東、江蘇、福建、上海、北京七地環保部門。但截至6日,僅得到了來自上海和江蘇的回復。
隨后,南方周末記者通過查閱全國大陸31個省份環保部門的公開信息,對45家具有資質的企業逐一進行電話核查。受訪的企業共有10家,其中5家企業表示,雖然有許可證,但是基本沒有經營飛灰處置的業務,另5家表示運營正常,能滿足飛灰處置的需求甚至有產能剩余。
東部沿海省份往往擁有較多具備資質的企業,如江蘇擁有8家,浙江7家。在企業的回復中,相應產能甚至有富余。
但是,中西部省份則有資質的企業不多。從各省環保廳在官方網站上最新公布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單位名單》來看,有吉林、黑龍江、安徽、河南、云南、海南6個省份有垃圾焚燒廠產生飛灰,但沒有具備飛灰處理資質的企業。
這些無相關資質企業的省份如何處置飛灰成謎。理論上只有焚燒廠配備了相應的預處理裝置,才有可能使飛灰得到合法處置。而在采訪中,僅有上海和江蘇的部分焚燒廠配備了裝置。
從武漢情況來看,違規交予無資質企業處置,已成了其中的暗流。
在有相應資質企業的省份中,情況也難以樂觀。以湖北為例,僅有的一家有資質的處置企業,其許可證顯示已經過期,聯系電話也已停機。類似企業還有山西省的太原市廣廈水泥有限公司危廢處置分公司。
更現實的情況是,即便有資質的處理企業,也不一定能收到飛灰。
廣西唯一一家有處理資質的企業是柳州金太陽工業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經理譚文軍說:“基本上沒有收到飛灰,印象中本地沒有垃圾焚燒廠。”而據《中國環境統計年鑒2012》,截至2011年,廣西有2座焚燒廠,年焚燒量10.4萬噸垃圾。
在山西省,有資質的三家企業中,一家許可證已經過期,一家表示雖然有資質但是并未經營該業務,另一家則每年僅擁有300噸的經營配額,這還是包括其它多種危險廢物的總回收量。而據統計數據推算,山西全省2011年產生約2.2萬噸的飛灰。
這些垃圾焚燒后產生的飛灰,目前無從判斷究竟“飛”向了何方。
2012年11月6日,花費八千多萬元的國內首條飛灰工業化處置示范線在北京竣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原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到場祝賀時說,這條示范線的竣工投產,為各地垃圾焚燒廠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起到“提示警醒”的作用。
這番話的背景,就是全國飛灰處置行業的巨大空白。而填充空白的動作,都顯得緩慢又尷尬。
上述飛灰工業化處置示范線的研發單位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趙向東曾在2012年底表示,“自從2008年從北京市科委承擔此研究課題至今,還沒有任何國內的企業與我們聯系,希望合作或者購買技術。”
環境賬還是經濟賬
2012年,徐海云參加了垃圾焚燒廠的等級評價,發現政府監管處于既無人員、也沒有設備、更無資金的“三無”狀態。“所有監管需要成本,如果成本太高也是無法實施的。”徐海云曾在《中國環境報》的報道中表示,“如何監管還需要探索”。
民間環保人士毛達認為,飛灰處置亂象都是企業降低成本的手段,這直接導致了行業中的低成本運營與惡性競爭。
毛達說,目前國內的螯合技術,因為相對成本較低而為大多數企業所采用,其安全系數顯然不如日本等國所采用的熔融技術高。
螯合技術指將飛灰、水泥按一定比例混合并加入適量的化學藥劑進行固化穩定,固定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毛達分析說,螯合的產品在填埋場存在滲濾液的狀態下,有毒物質的滲出“很不好說”。熔融技術則將二惡英分解,同時將重金屬固化到玻璃體當中,借助玻璃體的致密結構,大大降低了有毒物質的滲出風險,但是成本要提高三至四倍。
據劉建國介紹,目前在我國合法處理一噸飛灰的成本包含兩個部分,固化穩定化和進填埋場,加起來約2000元,固化穩定化的成本因各地工藝不同還存在差別。而光大環保(蘇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按照物價局要求,該公司收費也就只能在1800到2000元/噸,盈利空間并不大。
而且,江蘇另一家具有飛灰處置資質的企業負責人則說,飛灰處理的補貼在焚燒廠一方,他們可以選擇送來或者不送來處置。
據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聶永豐介紹,目前垃圾處理費有沒有包括末端的飛灰處置,各地也有不同標準——若由政府補貼,往往容易落實,而財政能否支持就成為這里的關鍵;若向個人收取,則難度很大,難以成行。
一種看起來更有經濟收益、節約空間的新路——資源化利用已經啟動,有北京和深圳的公司已經聲稱可以制出合格的水泥和發泡混凝土。聶永豐認為,建設部的標準還沒跟上,但是資源再利用是飛灰處置的未來發展方向。
“國內對資源化情有獨鐘,但是我認為對于飛灰這一類東西,有嚴重的問題:利用的安全標準不清晰。”王偉舉例說,“以前做磚都是用粘土,不是用廢物做磚,根本就沒考慮重金屬這些指標,如果飛灰被制成磚,那么就肯定無法監測毒性。”
“這樣就有點掩耳盜鈴了。”所以在標準尚未更新之前,他不主張資源化。而上述受訪專家幾乎都向南方周末記者強調,無論如何,危險廢物利用,安全才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