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9月1日起,遼寧省開始執行《關于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遼寧省環保局為提高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脫硫設施的運行率和脫硫率,確保完成全省減排目標,出臺的帶有強制性的又一項重大舉措。
《規定》中的重點燃煤電力企業是指裝機容量在30萬千瓦以上的燃煤電廠,主要指已被遼寧省環保局列為重點監控的省控15家電力企業。據了解,遼寧火力發電裝機容量占發電總裝機容量的90%以上,火電企業是遼寧能耗和污染大戶。近年來,遼寧燃煤電力企業逐漸加大治污力度,通過“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等措施,二氧化硫排放量削減收效顯著。但同時,燃煤電力企業中尚未完成安裝或改造脫硫設施的仍不在少數。
《規定》明確提出,重點燃煤電力企業具有下述行為之一的,即未按規定建設脫硫設施、自動在線監測設施或者脫硫設施、自動在線監測設施沒有達到國家和省規定要求;擅自拆除、閑置或者無故停運脫硫設施及自動在線監測設施;故意開啟煙氣旁路通道;脫硫設施、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發生事故停運未按規定報告;拒報和謊報脫硫設施及在線設施運行情況,沒有建立運行臺賬或運行臺賬作假,故意修改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參數騙取脫硫電價款等,環保部門將依法對企業采取行政處罰、追繳排污費、扣減脫硫電價、停止上市融資核查、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停止審批新建項目、核減總量減排監察系數等處罰措施,并視情況會同監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規定》要求,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要按照國務院和省市規定時限,完成脫硫設施改造;新(擴)建燃煤機組要同步建設脫硫設施,與機組同步投入使用。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要安裝煙氣自動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省、市環保部門及省電監部門、電網公司聯網,實時傳送監測數據。
另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地方環保部門負責本地區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脫硫設施運行的日常監管,每月對企業的現場檢查次數不少于兩次。省級環保部門要每月對重點脫硫燃煤電力企業進行一次現場監察和監督性監測。重點燃煤電力企業的脫硫設施運行臺賬每月同時上報省、市環保部門。省環保局每季度對重點燃煤電力企業脫硫設施的運行率、脫硫率等情況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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