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7 10:16:57
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出《關于做好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發布和報送工作的通知》,批評一些地區在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發布和報送方面,存在不主動、不及時,應急措施滯后等問題,要求進一步規范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報送工作。
通知要求,首先要強化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按照“讓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要求,各省(區、市)環保部門要建立依托當地主流新聞發布平臺和新媒體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的制度,進一步增強環保部門網站的吸引力、親和力。
其次,建立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制度。地級及以上城市一旦出現空氣重污染狀況,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送信息。預案啟動后,地級及以上城市環保部門每天要將應急預案啟動時間、主要污染物變化范圍、污染等級、相關原因分析、污染趨勢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況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并抄報環境保護部監測司,直至應急結束。
同時,要統一輿論宣傳口徑和發布渠道。各級環保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和報紙等媒介,以及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信息,提出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