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處理成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并明確加快設施建設、提標改造等要求。
對于當前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的排放標準,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標準過低,需要盡快對十幾年前的標準進行修訂、提標。但是,即便是執行“滯后”的標準,環保部門依然查處了大量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問題。
這只是城鎮污水處理領域的一個縮影,隨著城鎮污水規??焖僭黾?,如何平衡好環保需求和市場承受力,變得尤為重要。
那么,到底現在的排放標準是不是過低?政府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帶著這些疑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專訪了博天環境董事長趙笠鈞。
標準隨技術進步提高
NBD:我國水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較早,但現在問題依然較多,城鎮污水處理領域是什么情況?
趙笠鈞:我國污水處理事業在改革開放的近二十年來取得了迅速發展,但隨著工業規模與城市容量的擴張,污水處理事業發展呈現出較大的滯后性。從全世界經驗來看,出現滯后帶有普遍性。
NBD:政府推進標準提高,您怎么看?
趙笠鈞:政府提出要進一步提高排放標準,涉及很多專項領域,包括印染、造紙、化工等。我個人看法,今天部分標準比很多國家都更高、更嚴格,問題是當前的標準是否能執行到位。
當標準提高,有些企業承受不了成本壓力,可能會想辦法偷排。另外,以前環保部門制定的排放標準是針對行業,原來的標準偏低,所以陸續要出臺很多標準。污水處理技術在進步,標準也應提高。
NBD:您認為如何平衡環保和企業發展?
趙笠鈞:第一,要針對性地提高標準,應借新環保法的實施,加大對工業領域的執法。第二,推行第三方治理,治理企業與生產企業獨立開來。第三,企業需提高規模效應,多投入的環境設施成本,就不會對企業利潤造成太大影響。
推進第三方治理
NBD:近兩年,第三方治理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其推進情況如何?
趙笠鈞:推進第三方治理很重要,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文件的用詞是“推行第三方治理”,沒有提“先試點”,因為第三方運營治理已經做了很長時間,只不過以前沒有被政府正式地提出來。
但是,有幾個問題影響到第三方治理的推廣發展:一是,企業在設施建造時,沒有設計到位,包括用電、廠區等,導致接口不清楚;二是,原來的企業有團隊在管理環保設施,如果第三方環保公司提出可以更低的成本解決污染,那么該團隊可能不會愿意。
三是,第三方治理的稅收問題,原來企業自己運營環保設備,所有的成本都可以記入生產成本進行稅收抵扣。交給第三方環保公司后,第三方公司就要交營業稅、所得稅等。
NBD:您有什么建議?
趙笠鈞:政府和社會的目標是改善環境,應給企業設計出來一套制度安排。比如,企業污染物處理交給第三方治理,如果減排比以前做得更好,可以大幅降低環境稅。
另外,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更多地采用市場化手段,讓每一個工業客戶有意愿接受第三方治理。政府制定規則,引導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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