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夏莉北京報道 北京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日前召開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審議,其中“霾”有望列入法定氣象災害,受到人們關注。
▲“霾”入法后對百姓生活有啥影響?
草案第三章第二十四條指出:公安、交通、水務、市政市容、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教育和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相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可以采取臨時交通管制、調整或暫停大型活動、錯峰上下班、關閉公園、停工停課、限制生產經營單位用水和用氣等應急處置措施。
3月31日,京津冀6市(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滄州)空氣重污染預警試行到期。新的應急預案今年擇機發布,對重污染天氣下的“分區應急響應”“高排放車優先限行”等措施均有考慮。
可見,當“霾”成為法定氣象災害后,有關的監測、預警、發布等工作會執行更順暢。
▲劃定通風廊道,打通關鍵節點
在“霾”的防治上,草案針對形成“霾”的氣象因素,規定應統籌考慮城鄉地區綠化建設、河湖水系、道路系統和其他公共空間的實際情況,完善通風廊道系統,增加空氣流動性,避免和減輕大霧、霾和高溫等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
今年年初,北京市規劃委透露,北京市計劃打開5條寬度500米以上的一級通風廊道,并形成十多條寬度達到80米以上的二級通風廊道,形成一套完整的通風廊道網絡系統。
北京市規劃委副主任王飛表示,劃入通風廊道的區域將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并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打通阻礙廊道連通的關鍵節點。
5月10日,位于海淀區的北京北部最大的家具裝飾市場“萬家燈火”正式停業。6月底前,包括該市場在內的京昌路楔形綠地棚戶區將全部完成拆除。這一地塊將建成北京市首條楔形綠地,為城區“通風”。
▲“霾”為何被列入氣象災害范疇?
早在2014年1月,國家減災辦、民政部通報前一年自然災情時,就已把霧霾納入其中。
按照專家的解釋,霾屬于天氣現象和污染現象交叉的復合現象,氣象學稱其為“霧霾”,大氣環境學稱其為“污染天氣”。
當前“霾”的問題十分凸顯,已經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天津市、河北省在氣象災害防御地方立法中均已將其列為氣象災害,從京津冀協同防治“霾”的角度,有必要在北京市立法中將其列為氣象災害。
所以,對于“霾”,確實需要有一個“災害化”的定性。這不僅是從其危害看,更是從其影響看。雖然對于霧霾的成因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但這是由人類活動的影響造成的,卻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意味著,與地震、暴雨等“天災”相比,面對霧霾這種氣象災害,我們理應有更多更積極的辦法去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