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利利
李克強總理在2017年的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講到要強化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抓好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事實上,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區域聯防聯治”已經成為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機制。
“中央其實是提倡按流域、綜合地考慮生態問題,比如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就是從流域的角度去看待環境問題。” 這是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黃錦樓對環境問題解決思路的評價。
流域、區域性地考慮環境治理問題多年來雖然不乏學者提出,但專項治理仍然是當前環保工作的主要路徑,在環境問題日益錯綜復雜的今天,片面的專項防治已經捉襟見肘。具體到土壤修復領域,單純地就“土”論“土”已經很難根治土地“頑疾”,考慮系統性、強調綜合治理成為解決土壤污染問題的必由之路。
系統性就是要把土壤污染與其他污染問題結合起來。正如黃錦樓所言“霧霾的治理和土壤的治理是相關的”,其一,霧霾的治理涉及到部分工廠排放源,工廠的關停意味著污染源的減少,實際上也減少了土壤污染源;其二,關停的工廠廠址成為城市棕地,涉及到工業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的問題。所以,大氣污染防治客觀上促進了土壤污染問題的遏制。水污染與土壤污染的關系更加“親密”,水體的污染物很容易實現向土壤的轉移,而土壤污染的治理技術也往往包含著污染水體的治理。
系統性要求在土壤污染狀況“摸清家底”的過程中進行區域性布局,摸查指標覆蓋“污染”和“非污染”兩個面向。“摸家底”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分成多個階段完成。由于我國國土面積大,局面情況的摸查需以總體框架為依據,因此,首先要有宏觀尺度上的把握,在此基礎上鎖定一些重點區域進行進一步摸查,再確定熱點區域進行專項調查。
“摸家底”除了要摸查土壤的污染狀況,還要摸清土壤本身的理化性質,包括流域擴散的途徑、污染區域的源頭、受體、結果、現狀,及其遷移擴散的初步規律。土壤污染治理要聯系區域工業布局,確立整體目標,進而以此為依據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引進新技術或替代性產業,然后替代性地解決問題。
系統性強調把土壤污染治理和經濟發展進行區域性錯位適配,保證“兩手抓”。土壤治理不能以完全損害經濟發展為代價,可能造成污染的產業從規劃起就要避開生態敏感區;已經受污染的區域要循序漸進推進治理;在土壤污染防治的舉措上,根據相關的經濟指標確定該區域的污染治理目標、指標、設備及相應舉措。
系統性還意味著土壤污染防治要綜合政府、企業、第三方機構的力量。土壤修復不是產業,是事業,土壤修復本身是不營利的。長期以來,對于商業價值較低的農田,土壤修復的資金問題一直是政府進行污染治理時面對的巨大難題。系統性解決方法為土壤修復提供了PPP模式的可能性,即聘請第三方的治理機構監測企業的污染行為,政府通過收取環境稅和排污費為其提供資金支持,積極引進社會的力量。
提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