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十二五”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發現對危險廢物管理重視程度不夠、處置能力存在結構性供需矛盾、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基礎和能力薄弱等問題,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了《“十三五”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危險廢物一般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感染性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因此在日常管理中不同于一般工業固廢,要更加嚴格規范。
諸多禁止行為。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必須有證經營,禁止無證經營。危險廢物按照其特性必須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貯存。
諸多管理要求。企業在對危險廢物進行規范化管理主要要點有哪些呢?一是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粘貼危險廢物標簽,二是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企業還應建立危廢管理制度,以及應對危險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應急預案。另外,還有申報登記、源頭分類管理、轉移聯單、經營許可證等各種管理要求。
由于危險廢物有諸多管理要求和禁止行為,企業對其重視程度不足,基本上難以做到規范化的管理。不是這點沒做就是那點還沒做到位,存在各種問題,對環境造成環境安全隱患。
因此“十三五方案”的第一步就是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只要企業重視,加大其管理的規范,減少危險廢物的環境風險。
其次,政府和部門監督責任也要強化。政府和企業相輔相成,政府加強督查,企業才不至于松懈。“十三五方案”表示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納入對地方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的指標中,還要建立分級負責考核機制,并且突出考核重點。考核是實現規范化管理情況的一種手段,對產生危險廢物單位識別重點單位重點考核。
“十三五”環境保護部將繼續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為抓手,進一步落實各級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責任,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落實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規范,全面提升我國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防控環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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