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由發達國家提出,是以一定的發展階段、生產力水平、要素稟賦和勞動力素質為基礎的。對于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而言,實現經濟模式從“高碳”向“低碳”轉變,有一個相當的過程。從“低碳經濟”概念的邏輯出發,本文認為摒棄“高碳經濟”、實施“中碳經濟”應當是中國處于工業化、城市化中期更加現實與可行的選擇。
實證研究顯示,經濟發展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間存在明顯關聯。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與人均收入之間符合庫茲涅茨倒“U”曲線理論,即在經濟發展的初始階段,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強度呈上升趨勢,大約在人均收入達到8000美元后,上述指標隨人均收入增加逐漸呈現下降態勢。各國人均碳排放都經過了一個低收入低排放到高收入高排放,再到高收入低排放的過程。此外,一國的碳排放水平還受到人口、能源結構、能源強度、消費方式及政策導向等政治、經濟、社會、技術和環境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低碳經濟的由來
低碳經濟理念是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提出的,宗旨是降低經濟發展對生態系統中碳循環的影響,實現“碳中性”,即經濟活動中人為排放CO2與人為吸收CO2的動態均衡,維持地球生物圈的碳平衡。
2003年,英國政府發布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首次明確提出發展“低碳經濟”,以期通過減少資源耗費,提高資源生產力,減輕環境污染,促進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普遍提高。同時,通過開發、應用并出口前沿技術,發展新的產業,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使英國在環境友好、可持續、可靠和具有競爭力的能源市場中占得先機。
目前,發達國家均支持發展“低碳經濟”,希望利用其管理、技術、制度等方面優勢,在減少排放的同時,實現經濟的內涵式增長,獲得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爭取并維護其在國際經濟政治格局中的主導地位和戰略利益。
兼顧發展與減排的中碳經濟
對于主要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體,情況有所不同。由于發展相對滯后,人均排放較低,工業化和城市化尚未完成,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完善,全球化格局下對發達國家高碳產業的逐步承接,加之人口壓力較大,管理和技術體系相對落后,這些國家的碳排放量在一個時期仍將處于倒“U”曲線的上升趨勢,一定程度上處于兩難之中。受資源和環境容量限制,大量消耗資源和能源的傳統工業化道路難以持續,但放棄工業化進程則影響到國家的發展權益,短期內是不現實的。如何兼顧經濟發展與減少排放,在完成工業化的同時,使經濟發展模式向可持續發展模式轉變,是發展中國家乃至全世界共同面臨的問題。
因此,對于不同國家,低碳經濟的發展應當有不同的路徑與時間表。減少排放有三種情形:一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增長速度,使其低于同期經濟增長速度;二是控制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使其不再增長甚至趨于減少,即經濟的增長伴以溫室排放的零增長或負增長;三是隨著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實現一定區域的零排放。現階段,發達國家實行減排,主要以減少溫室氣體的絕對排放量為目標,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在現有技術水平下,真正具有現實意義和可操作性的是在經濟增長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排放的增長。以“碳中性”為衡量標準,后兩種情況屬于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前一種情形不妨稱之為中碳經濟。我們認為,主要發達國家實施低碳經濟,主要發展中國家摒棄高碳經濟、向中碳經濟靠近并逐步向低碳經濟過渡,在此基礎上,確定全球減排進程,是應對氣候變化、開展全球減排的具有現實意義的行動模式。
中國的現實選擇
作為人口最多、經濟規模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面臨著長期和艱巨的發展任務。現階段的實際情況是: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快速推進,能源需求急劇增長;經濟以第二產業為主體,生產技術水平相對落后,生產具有高碳特征;要素稟賦為“富煤、少氣、缺油”,能源消費結構以煤為主。要降低排放,首先要限制人口的增長,其次要降低單位GDP能源消耗量,再次是采用低碳或無碳燃料取代高碳燃料,降低單位能耗排放量。人口方面,我們已經采取了嚴格的控制政策,但受經濟發展水平、技術水平落后、研發能力不足、市場化程度有待完善等因素制約,還需要相當規模的額外投入,大規模采用和推廣節能減排技術,才能有效減少碳排放。如果減排措施不當,不僅經濟技術上不可行,還有可能影響經濟發展速度,延緩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
另一方面,“低碳經濟”已經成為減緩氣候變化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目前,重化工業為主導的工業化進程大量消耗能源和資源,造成對國際能源資源市場的嚴重依賴,經濟對外依存度增高而抗風險能力減弱,影響到經濟增長的穩定性;高碳模式造成的資源耗費和環境問題,使整個社會在生產、環境、經濟各個方面都遭受了很大損失。實施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已經刻不容緩。此外,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目前沒有強制減排任務,但隨著經濟進一步發展,國際社會的壓力越來越大,今后依然存在實施強制性減排的可能。我們應當利用“后發優勢”,積極參與到中碳和低碳技術為主的新一輪技術革命中,盡快轉向更少碳排放的經濟和消費模式,實現向可持續發展經濟模式轉型。
從高碳經濟到中碳經濟,必須結合中國國情,分步驟、分階段、有重點、有節制地開展,具體設想為: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在保證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前提下,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為基礎,分步驟、分階段、有節制地開展“碳減排”行動,建設中碳經濟。短期內,做好節能減排,盡可能減少碳排放;中期,力爭實現保持溫室氣體排放的增長速度小于經濟增長速度;長期則是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絕對排放量的減少。在國際合作中,主動提出有條件的減排規劃,在綜合考慮歷史、人均、發展階段、要素稟賦等因素的基礎上衡量各國減排責任、設定減排目標,同時明確實現減排所需的國際資金支持及技術轉讓等前提條件,在此基礎上確定符合自身能力的減排方案。在國內行動中,結合國家“十一五”規劃要求,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在某些地區率先實施低碳經濟,如在海南三亞等以第三產業為主的城市實施低碳經濟試點,在一些條件適合的地區開展中碳經濟試點。
2009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將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按照“巴厘路線圖”,會議將明確發達國家2012年后需承擔的溫室氣體減排任務。由于國際局勢的變化,談判面臨很多變數。在金融危機沖擊下,歐盟的立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后退,對中、印等發展中國家承擔減排任務的要求更加強烈,加之美國新政府在氣候變化國際磋商中姿態趨于積極,發展中國家立場有所分化,中國將在國際上面臨越來越大的減排壓力。只有正確判斷形勢,慎重選擇適合國情的發展路徑,才有可能實現經濟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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