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7:03
人民網北京1月12日專電 (記者扎西)世界銀行12日在北京發布《解決中國水稀缺:關于水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建議》的報告。報告指出,中國當前的供排水價格仍然過低,難以反映水資源的稀缺價值,也不能在長期內有效平衡供需。報告建議,中國應實施水價改革,實行梯級水價,并切實保障低收入者利益。
報告指出:中國的水價政策仍不能滿足水務部門有效運行的需要,更不能從根本上實現水資源長期可持續利用的要求。用政府收入進行補貼的現象在中國仍然相當普遍。目前,僅在極少數的城市對居民消費者征收了非象征性的、切實的污水處理費。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中國36個大中型城市的平均污水處理費為0.67元/立方米,僅相當于實際處理成本的2/3。&$
報告提出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于各地城市水價和污水處理費的差異。發達的沿海城市所征收的城市水價和污水處理費往往高于落后的上游城市。水價最高的城市都處于下游沿海區域。部分地基于此因素,下游城市相比于上游城市具有更大的污水處理能力和污水處理率。由于上游城市的處理能力相對低下,導致沿江河流域的環境損害巨大以及國家層面的水污染投資效果低下。
水價改革往往帶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尤其是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的令人關注。世界范圍內的水價改革總會遇到強烈的社會反響和政治上的反對,中國也不例外。地方政府往往不愿將水價提高到可持續的水平,因此存在著多種形式的補貼。盡管價格改革的反對聲往往來自對貧困居民戶福利的關注,但是低水價所導致供水公司較差的服務也可能造成對貧困居民的健康不良影響。
世界銀行報告強調:低水價對低收入人群具有顯著的負面社會影響。首先,高收入消費者因其用水量大,不僅能獲得較好的服務質量,同時也是水補貼的主要受益者。重慶市2006年開展的支付意愿調查表明,作為六個調查區縣之一的沙坪壩區,月收入低于200元的特貧困戶每月僅消費0.4~8噸水(平均用水量2.4噸/月),而月收入高于1500元的居民戶每月用水量為1.5~30噸(平均用水量9.6噸/月)。基于這點,若不考慮消費水平統一提供1.34元/噸的補助,特貧困戶每月僅能從用水補貼中獲得3.4元,而其他收入稍高的家庭每月平均能獲得12元的補貼。
其次,供水質量差、服務不足則會更多危害到公眾,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眾多證據顯示融資不足將導致水管網難以擴展至貧民區域。在重慶,分析顯示公眾購買瓶裝水和其他表外用水的花費高于其水表支出,其原因包括其對自來水低劣水質的擔心。尤其是若不能將擴展和改善的供水服務提供給低收入地區,窮困人口除了飲用通常是從私人渠道獲得的質次價高的水外將別無選擇。
世界銀行高級環境專家謝劍博士告訴記者:“提高水價使其反映邊際機會成本(Marginal Opportunity Cost MOC,即水的全部經濟成本)的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使得用水的經濟效率目標與確保低收入人群獲得基本服務的目標相統一。如果針對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措施得以建立,那么旨在改進供水服務質量(安全性、可靠性、可得性等)的價格改革就會實現雙贏。”
因此,提高水價需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避免其負面影響。單一水價或許能在邊際上滿足效率條件,但卻會加大貧困人口的經濟負擔,威脅其福利乃至健康。走出這一困境的常用方法,就是將單一費率結構改變為對大量消費加價收費的方式。中國法律特別提到了兩部制水價在確保低收入人群獲得足額用水以滿足其基本需求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更為普遍的是,累進階梯定價(IBT)(也可簡稱“梯級水價”)結構可用于反映消費者消耗大量水資源的真實經濟成本,同時允許對基本需求加以補貼。對低階梯提供一部分補貼,因此對低收入家庭有保護作用,高階梯采用的價格應反映水資源的邊際機會成本。
“目前中國部分城市設定的第一階梯用水量遠遠高于基本生活需求,這降低了水價推進節水的有效性。”謝劍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可將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每人每天40升(大約相當于一個4口家庭每月5噸的用水量)的基本用水量作為主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