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3:06
記者從佛山市政府了解到,《佛山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通過批準。《意見》指出,佛山市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與區物價部門研究,并在適當的時間開征建筑垃圾處置費。
據介紹,目前佛山市建筑垃圾中大量的渣土余泥主要是由建筑企業用于土地回填、平整等,有少部分的裝飾廢料混在生活垃圾中運至填埋場,有些則到處亂倒對環境造成較大污染。隨著佛山市城市化發展進程的加快和“三舊”改造工作力度的加大,以及未來幾年乃至十幾年地鐵干線路網的建設,將產生大量建筑垃圾。
為此,佛山市擬對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于省里還未制定收費標準,佛山市也未實行收費制度,考慮到各區的情況不同,處理建筑垃圾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與區物價部門研究并在適當的時間開征建筑垃圾處置費。為順利開展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作,《意見》規定,各施工單位在申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同時,應到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