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山西對環境治理好的城市開出200萬元的獎勵之后,今年山西加大獎勵籌碼,達到了1000萬元。08年12月25日,山西省環保局副局長劉四龍在該局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據劉四龍介紹,山西省政府近日出臺了《環境污染治理考核及獎懲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對大氣綜合污染指數排名第一且與上年相比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任務的政府給予300萬元獎勵,用于治理環境污染工作經費補助和對改善當地環境質量、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并給予1000萬元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獎勵資金。對與上年相比大氣綜合污染指數下降幅度排名第一的城市,給予100萬元獎勵和1000萬元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獎勵資金。
有重獎必有嚴懲,對于環境質量差的城市,劉四龍稱,山西將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最差的1個省轄市和排名后10位的10個縣(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退步最大的1個省轄市及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退步幅度排名前10位的10個縣(市),要進行通報批評、發警示牌,所在市、縣(市)政府主要領導當年都不得參與評獎、評優,連續兩年被省政府通報批評的,對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連續三年被省政府通報批評的,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
山西省環保局局長劉向東此前在接受媒體時表示,污染大省山西想要治理環境這一頑疾,必須要下猛藥。也正如劉向東所言,在重獎之下,今年山西省的空氣質量創下歷史最好水平。由此,劉向東因環保工作表現突出,獲得了全球公益慈善勛章和中華環境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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