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政策和處理措施,出臺新的垃圾處置收費制度。各縣建設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置設施,對現行的簡易垃圾處理場進行綜合治理與生態恢復,解決垃圾滲濾液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完善釣魚山垃圾填埋場無害化處置,提前完成有關設施改造和設備的更新,建成滲濾液預處理工程,爭取達到規范化衛生填埋標準,2010年前填埋場使用期滿后進行封場。實施西墅垃圾處理場封場工程,盡早對西墅垃圾處理場按規范封場。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實現垃圾的資源化利用,2010年前,在大浦工業區建成1座焚燒處理能力800噸/日的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建設備用應急垃圾填埋場,2010年前在東西城區各建1座垃圾衛生填埋場,作為垃圾發電廠的應急和備用設施,保證市區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新建糞便處置設施,在東西城區各建1座規范化的糞便處理設施。
二是實施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依照循環經濟發展理念,做好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重點抓好新海發電有限公司粉煤灰和連云港堿廠堿渣的綜合利用,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推進污水處理污泥安全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到2010年,全市污泥規范化處理率達到100%。
三是強化危險物品環境監管。強化對各類化工企業及化學品倉庫的監督管理,防止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加強對危險化學廢棄物、醫療廢棄物處置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實施全過程嚴格監管。完成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的搬遷和規范化建設,確保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達100%。嚴格禁止危險廢物越境轉移,禁止進口危險廢物及洋垃圾。建設廢舊電子電器收集網絡,市及4縣至少各建設1個收集點,共同組成規模化收集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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