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和24日,昆明市將分別舉行兩次聽證會,對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價格調整進行聽證。
昆明市發改委副主任徐寧16日介紹,目前昆明市主城區垃圾處理價格執行的是2007年制定的居民8元/戶·月,流動人口2元/人·月;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1元/人·月標準。
在生活垃圾處理方面,昆明市未來生活垃圾將由衛生填埋轉變為焚燒發電,垃圾處理設施投入較大,現行垃圾處理費標準偏低,不能滿足垃圾處理企業運行成本。為此,昆明將對污水、垃圾處理價格調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調價幅度進行聽證,適當調整這兩項收費。屆時本報將參加這兩次聽證會,為讀者報道聽證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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