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太湖流域船舶垃圾及油廢水污染防治規定》(暫行)4月初出臺,政策施行效果究竟如何?記者進行了專項調查。
在蘇南某地,《規定》執行半月來,定點回收的成效尚未完全顯現,部分船舶垃圾回收站前“門可羅雀”。有關部門和船主各執一詞,相互埋怨。
垃圾收集站:坐在“豪宅”里討飯吃
記者4月12日在位于丹陽市北二環橋的丹陽船舶垃圾收集站看到,這一省財政、交通部門斥資百萬元打造的鎮江段首個船舶垃圾收集站,外立面現代化十足,內部軟硬件達國內領先水平,可集船舶垃圾回收、壓縮、儲運等功能為一體。然而,僅有一些本地船主來交垃圾,過往船舶川流不息繳垃圾的場面并未見到。
“船主不交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沒精力、也沒權力強迫大家交!”站里一位工作人員無奈向記者解釋,站里已作了大量工作,比如,向過往船主發放上千只垃圾桶和數萬只垃圾袋;通過標語、高頻、LED情報板等宣傳環保知識和垃圾送交事項;要求船隊每個航次至少5天、單船每個航次至少7天向回收站送交垃圾及油廢水1次,但收效甚微。“以站里軟硬件來說,HYHB-1200B立式垃圾壓縮機可日處理船舶垃圾50噸,靠現在少數船主主動交上來的垃圾遠遠吃不飽。”
地方海事部門:政策執行有點難
船舶垃圾及油廢水污染水體問題,歷來受各方高度關注。月初出臺的《規定》,是省地方海事局組織環太湖流域蘇錫常鎮四市共同擬定的。大家都很認真。目前,太湖流域船舶污染防治設施配備工作已基本完成,所有22千瓦以上運輸船舶都安裝了油水分離器;航行太湖水域客船的生活污水存儲器全部安裝到位;11座船舶垃圾收集站和12座油廢水回收站如期建成;省內河船舶污染責任保險也得到了積極推行。
但令人困惑的是:船主們是“聽戲的多、動手掏錢的少”;喊擁護的多,真正交垃圾的少。海事部門還提出了幾點疑問:一、按照省里新規定,船主故意向水體排放船舶垃圾或油廢水且證據確鑿的,將依法從重處罰,但問題在于如何監管并成功抓住現行。二、規定要求,船舶油廢水應當經過油水分離器處理后方可排放,那么,每次油污排放量如何測定,監管人手、資金、技術力量從何而來?
船主:送趟垃圾要40元油錢
一些過往船主則向記者描述了自己左右為難的心情,“建垃圾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件大好事。但是,麻煩不說,經濟上也不劃算。”泰州籍船主仲永華給記者算了一筆細賬:船一般只有到目的地才會停靠碼頭。十幾米長的船,在運河中途停下來靠岸送垃圾,停進、開出前后起碼耽擱20分鐘。要是船只順水,停靠難度更大。那些拖了好多節的船隊就更不可能中途停靠了。況且,他計算過,倒一趟垃圾10公升柴油都打不住。按照目前的市場價,40多元油錢沒了,倒垃圾成本太高。
專家:多管齊下方能解難題
江蘇大學人文學院董德福教授認為,水上垃圾千百年來都是“入水為安”,要想一下改變談何容易。有關部門必須加大教育培訓和宣傳力度,培養船民“垃圾袋裝、集中收運”好習慣。
江蘇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馬才華教授指出,要真正調動廣大船主定點回收垃圾的積極性,應從經濟角度給予實惠和警示,對積極上繳垃圾者發放一定柴油補貼和物資獎勵,對惡意抵制者開重罰單。這方面,浙江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每個水上加油站都設置了專用回收設備,對上繳油水混合物的船民發放一定量的洗衣粉、洗發液等予以獎勵。再說,這些回收的油水混合物在油水分離后,還可實現資源的再次利用,即便算經濟賬政府也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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