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2:47
環境金融作為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工具,在世界主要的市場經濟國家逐漸興起并且得到蓬勃發展。隨著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相繼推出,標志著我國開始了對環境金融領域的積極探索。
借鑒國外環境金融產品經驗
環境金融研究的主要內容是:如何有效評估和規避環境風險,設計出適當的環境金融產品。目前,我國對這一領域的研究仍然處于空白,但國外在環境金融產品的設計上已趨于成熟。美國、法國、英國等國家的許多銀行已經把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投資和風險評價程序,環境報告已經從會計報表的邊緣內容變成主流內容,綠色會計報表得到大量應用。一般情況下,環保企業可憑借其環保的性質獲得綠色抵押貸款。越來越多的國外大銀行推出了對污染物排放超標企業減少其信用額度的規定。
巨災風險證券化,即發行巨災債券。巨災風險通常是指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風險,它既包括自然巨災風險,也包括環境污染等人為的巨災風險。因為這種風險會給保險公司帶來毀滅性的損失,所以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承擔此類保險。但是,巨災債券的發行成功地將巨災風險由保險市場轉移到資本市場。一方面,資本市場提供的資金遠遠超過保險業可使用的資金,保險公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獲得充足的資金去承擔任何一種重要的災害保險。另一方面,消除了政府直接承受重大污染事故等巨災賠償金的負擔。
英國在1988年推出了世界上第一筆生態基金。生態基金就是指由基金公司管理的專門投資于能夠促進環境保護、生態恢復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共同基金。這類基金將投資者的理財目標與環境保護政策的落實有機地結合起來,雖然看似投資者贏利的空間變小了,但國外很多實證研究表明,這類基金的投資效率并不比一般的投資基金的效率低。隨著循環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環保企業的發展日趨完善以后,從長遠角度來看,生態基金的投資效率反而會高于一般的投資效率。
發展環境金融實現雙贏
一是銀行業和保險業要積極履行環境責任。2007年7月30日,原國家環??偩?、人民銀行、銀監會3部門聯合推出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意見”規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及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各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這就要求銀行業在信貸審核和決策的過程中,應該將發展循環經濟、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生態平衡作為發放貸款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同時,還應該學習國外的經驗,將客戶的環境風險納入信貸投資評估中,逐步推廣環境信用風險評估制度,在會計報表中充分體現環境報告的內容。另外,應該積極參與到環境投資中來,無論是投資某一對環境有利的企業或者投資對環境有益的項目,都可以分享到整個循環經濟帶來的收益。
原國家環??偩趾椭袊1O會聯合發布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正式確立建立綠色保險制度的路線圖。這就要求我國的保險業要提高自己的整體業務素質,學習國外成熟的綠色保險制度。保險公司應該聘請專家,對被保險人的環境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確立與企業環境污染程度成正比的環境保險收費制度,從而迫使企業降低污染程度。同時,開發設計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責任險產品,合理確定責任范圍。
二是加快環境金融產品創新,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目前,我國的基金業發展很快,行業競爭非常激烈。隨著循環經濟的深入發展,基金公司開辟生態基金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機遇。我國應嘗試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債券籌資量大、效率較高,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可以吸收相對穩定的中長期資金,再用這些資金扶持需要大量資金、社會效益較好的環保企業和生態項目。
三是建立一套完整、成熟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發展環境金融必須配套完整、成熟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以推動這項業務轉化為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路徑。國家環保部門應與各相關部門共同完成這一制度建設。要確立各種金融創新的法律地位,著手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適合中國國情的環境金融產品產生;制定一系列標準和優惠政策,鼓勵銀行、保險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提高自身的環境責任,設計環境金融產品,主動參與到發展循環經濟的體系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