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2:48
編者按 200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根據新目錄,以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產的膠粉、翻新輪胎屬于享受增值稅優惠的綜合利用產品,而約占廢舊橡膠資源45%的非輪胎類產品不再享受稅收優惠。同時,回收廢舊橡膠的公司從免稅變為繳納增值稅。這一系列政策的推出,讓約占廢舊橡膠循環利用產業份額70%的再生橡膠行業“叫苦不迭”。此次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召開匯報座談會就是希望將行業的聲音上達,讓相關部門了解目前行業發展的真實情況,制定出真正利于行業發展、符合國家利益的政策。
“按照新的稅收標準,今年我們企業每購進100萬元廢舊橡膠將可能增加10萬元的稅收成本”,加上金融危機對廢舊橡膠綜合利用產業的沖擊,福建省某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公司的老總對企業的生存環境深感憂慮。日前,在由中國橡膠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橡協)舉行的再生橡膠生產企業匯報座談會上,眾多企業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環境部、財政部以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的相關負責人,針對行業的現狀和發展前景,以及稅收新政策對本行業的影響進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一致呼吁,國家應重視廢舊橡膠循環利用事業的發展,從政策機制方面給予更大的扶持。
3噸再生橡膠替代1噸天然橡膠
非輪胎類廢舊橡膠是重要資源
這個在業界引發“地震”的稅收政策是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再生資源增值稅新政,其中明確規定,膠粉和翻胎(翻新輪胎)企業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而再生橡膠生產企業卻不能再享受稅收優惠。
中橡協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分會顧問夏云標告訴記者,200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2008年版的目錄比2003年版縮小了范圍。新目錄僅僅惠及廢舊輪胎,而約占廢舊橡膠資源45%的非輪胎類產品,如廢舊自行車內外胎、摩托車內外胎、輸送帶、膠鞋鞋底、膠管膠帶以及生產輪胎所使用過的廢膠囊等通通被排除在外。
對此,夏云標十分不解。因為我國是一個橡膠資源十分匱乏的國家。自2002年起,我國已連續6年成為世界第一大橡膠消費國和天然橡膠進口國,70%以上的天然橡膠和40%以上的合成橡膠依賴進口,其中天然橡膠的進口依存度已經高于石油、鐵礦等列第一位。多年來,我國天然橡膠的自給率每年都跌破了30%的安全保障線,橡膠產業資源的安全受到了嚴重挑戰。
夏云標說:“我國進口的天然橡膠價格已經從2002年的8000多元/噸,上漲到了2007年底的2.1萬元/噸左右,價格上升了近3倍,而且還供應不上。以9.00R20輪胎為例,生產1條這樣的翻新輪胎,與生產1條新輪胎相比,可以節約橡膠9千克;而3噸再生橡膠可以替代1噸天然橡膠。可見,假如沒有這些翻新輪胎和再生橡膠,我國的橡膠進口依存度將更高,橡膠進口價格也將更高。”
更重要的是,目前,膠粉在橡膠行業中只能用于生產一些路面地磚,少量用于高速公路填料。但再生橡膠可以在整個橡膠行業中廣泛應用,并能用于深加工各種工業用橡膠制品,產品廣泛用于電力、交通、船舶、建筑、工業、體育、娛樂場所等,還可以大量出口。“再生橡膠占廢舊橡膠綜合利用產品的70%。發展循環經濟,再生橡膠代替原生橡膠周而復始去循環,解決我國廢舊橡膠綜合利用的資源環境問題,應當鼓勵。”夏云標的想法代表了眾多廢舊橡膠綜合利用企業的心聲。
從免稅到繳納增值稅
下游利用企業無奈接受成本轉嫁
對于稅收政策的變動,南通回力橡膠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倪雪文感到“委屈”,他告訴記者,回收廢舊橡膠的公司從以前的免稅到現在繳納增值稅,所增加的稅收負擔,毫無疑問都必須要轉嫁到下游的用廢企業,這對規模較大的再生橡膠生產企業沖擊特別大。記者了解到,一般的再生橡膠生產企業都有一個回收經營部,合二為一結算。回收經營部依然享受的退稅,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購進廢舊橡膠的加價;而對于規模較大的再生橡膠企業,回收公司與生產企業是分開結算的,無從補償,自然損失不小。
福建一家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公司負責人做了這樣的計算:今年稅收新政實施以后,廢品收購公司只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17%稅率先征后退,并且只能退還繳稅金額的70%。也就是廢品收購公司銷售收入100萬元(不含稅),實際稅收負擔為5.1萬元。而就在2008年,廢品收購公司不需要繳稅。他說:“廢品收購公司所增加的成本一定轉給下游企業,再生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企業很難盈利。”
內憂仍在,外患不止。中橡協會長范仁德指出,2008年我國的橡膠工業在全球金融危機中走過了艱難的一年。去年前三季度橡膠等原材料價格暴漲,產品成本大幅度提高。9月又遭遇了全球金融危機,猶如雪上加霜,致使橡膠產品國內外市場急劇萎縮,庫存增加,增長幅度逐月回落。特別是出口較多的輪胎遭受重創。受到上游橡膠市場的影響,廢舊橡膠回收再利用企業的經營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
“再生橡膠與橡膠制品、輪胎一樣都經歷了出口退稅率從15%下調至13%和5%的過程。但是從2008年12月1日起,橡膠制品、輪胎的出口退稅率上調到9%,而再生橡膠卻仍然為5%。”倪雪文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考慮到目前再生橡膠企業的實際情況,將再生橡膠企業重新納入再生資源名錄,給予實實在在的稅收優惠。
橡膠利用應體現中國特色
未來行業發展要更加環保
中國化工環保協會秘書長周獻慧指出:“目前再生橡膠行業存在一定的環保壓力。許多小再生橡膠生產企業沒有環保設施,污染嚴重,群眾反應強烈。國家出臺這些政策,更多是出于環境保護和淘汰落后產能的考慮。不過很多上規模的再生橡膠生產企業已經注意到這一點,并且積極采取措施,達到了環保的要求。其實國家可以劃出一條‘生死線’,利用經濟手段淘汰不符合環保標準的企業。”
中橡協名譽會長鞠洪振強調說:“繳納稅收是企業的責任,稅收減免是政府對循環利用資源企業的扶持,是對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支持,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再生橡膠產品必須技術工藝先進、環保達標。”
再生橡膠已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途徑,中橡協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分會秘書長曹慶鑫認為,我國目前再生橡膠的產量占世界的80%以上,全國有再生橡膠生產企業1000多家,其中多數企業環保水平已達到歐洲標準,行業解決就業人員近20萬人。盡管行業內企業良莠不齊,一些小型企業不符合環保要求,需要建立淘汰落后的機制,但對于全行業而言,要實現良性循環、實現可持續發展,更需要政府的支持。
對此,與會代表呼吁國家應給予這一行業應有的重視和支持,能夠盡快將再生橡膠列入資源綜合利用優惠目錄;同時,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再生橡膠產品增值稅給予適當比例的減免,對再生橡膠企業所得稅給予全免;在廢舊橡膠收購經營環節上,為減輕負擔,企業能夠一直享受繳納增值稅70%退返的優惠政策;再生橡膠出口退稅享受出口優惠政策,出口退稅的稅率由目前的5%提高到9%。
值得欣喜的是,去年12月初國務院有關領導在聽取石化行業情況匯報時,對將再生橡膠列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要求表示肯定,目前有關部門正在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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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再生橡膠是指將廢舊輪胎等各種廢舊橡膠資源粉碎成膠粉,經過加工去掉彈性、恢復可塑性,達到其原始狀態,即使生產出的產品達到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的狀態。由于具有良好的物理、化學性能,在保證一定質量的情況下,再生橡膠產品既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他天然、合成橡膠混合使用,同時可大幅降低生產成本,是彌補橡膠資源不足的重要產品。
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我國自主研發的再生橡膠“動態脫硫”新工藝技術已居國際領先地位,在國內淘汰了國際上慣用的油法、水油法等落后工藝,而且還研發了合成橡膠產品的再生和利用技術,促進再生橡膠產業連續多年快速發展。2007年,我國利用廢舊橡膠生產20萬噸再生橡膠,同時減少了當年300萬噸廢舊橡膠固體廢棄物的堆積。
據統計,2007年我國橡膠消耗量達550萬噸,占世界橡膠總消耗量的23.3%。據我國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我國共進口橡膠306.37萬噸。其中,進口天然橡膠165萬噸,同比增長2.2%;進口合成橡膠141.37萬噸,同比增長8.8%。在進口實行高關稅的情況下,能夠節約代用60萬噸橡膠的再生橡膠工業卻得不到合理政策支持,嚴重影響我國橡膠工業的平穩較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