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國家正式執行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新標準對飲用水水質的要求由原來的35項指標提高為106項指標,增加的絕大部分指標是有機污染物控制指標,這些物質是由于近年環境污染的加劇而進入自來水水源的。
標準頒布后,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組織了深入調研,該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傅濤告訴記者,面對普遍的源水污染,目前自來水企業的經營情況同樣令人擔憂。我國的自來水廠絕大部分是基于原來合格源水設計的傳統工藝,難以滿足新的水質標準要求。另外,由于水價倒掛,自來水公司幾乎失去了水廠工藝升級和老化管網改造的投資能力。
“雖然建設部定期公布的36個大城市的自來水合格率都在98%以上,但是這僅是針對原來35項水質標準中幾項主要指標的報告,而且這些數據絕大部分是出自自來水公司的自檢自測。另一方面,其取樣大部分是水廠的出水水質,而不是老百姓所使用的終端水質。更讓人憂慮的是,目前除了北京等個別超大城市外,絕大部分城市沒有檢測106項指標的能力。”在直屬行業商會調研的基礎上,全國工商聯形成了《關于嚴格水質標準完善檢測監管切實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的提案》。傅濤介紹,長期以來,水質問題都沒有得到應有的高度重視,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中國人自古飲用開水的習慣是不容忽視的一點。“水通過煮沸祛除了水中的大部分揮發性有機物并殺死病毒和細菌,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水質的短期危害,但也因此造成人們對水質的漠視,認為只要燒開就安全了。但是,煮沸并不能完全消除因環境污染而進入水中的溶解性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而它們的危害是長期性的,通常情況下不立刻顯現出來。”
傅濤表示,自來水水質問題經常被人為的一些因素所掩蓋或弱化,一些政府部門為了“社會穩定”而掩蓋水源污染造成的水質問題,從而也助長了部分自來水經營企業隱瞞水質實情,導致了水質保障從資金到管理的普遍缺位。
傅濤認為,水價管理機制不順也對水質有較大影響。由于水價過低,致使供水經營者只能保證最基本的福利性供水服務,水質問題被長期忽視,也導致了供水行業低價低質的惡性循環。
全國工商聯提案建議,建立第三方的水質檢測體系;推行自來水供應特許經營;改革水價形成機制。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全面而合理地提高自來水服務價格,為提高自來水服務質量留下足夠的成本和利潤空間。同時,建立科學的水價補貼制度,化解水價提高后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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