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提高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人員貫徹執行《條例》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依據我部2010年會議安排,我部決定于201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組織召開《條例》宣貫培訓會,部領導將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條例》相關配套政策。
二、參加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保局污染防治處或固體廢物管理處處長,轄區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環保局污染防治處或固體廢物管理處處長,各3至4人。
三、培訓時間
2011年12月28日至29日(12月27日報到)。
四、培訓地點
地點:環境保護部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北安河)
電話:(010)58719866,58719726
傳真:(010)58719866
五、有關要求
(一)培訓不收取費用,交通費用自理。
(二)請省級環保部門統一報名,并填寫培訓回執(見附件),于2010年12月22日前傳真至聯系人,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電子信箱。請勿超員。
(三)12月27日15點和19點分兩次在我部東門集中出發前往北京會議與培訓基地。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 熊晶 劉子袆
電話:(010)66556291
傳真:(010)66556252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宣教中心 張亞楠
電話:(010)84636361
傳真:(010)84646361
電子信箱:ncswm@mep.gov.cn
附件:宣貫培訓會回執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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