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到底高不高?
1. 水費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不足0.9%
據一項水費支出對居民的心理影響研究表明,為當水費支出占家庭收入1%時,心理影響不大;2%時,有一定影響,開始關心水量;2.5%時,引起重視,注意節水;5%時,影響較大,認真節水;10%時,影響很大,考慮水的重復使用。世界銀行在對發展中國家居民可承受水價研究表明,家庭收入的5%為可支付供水和污水處理服務的上限。原建設部及一些研究機構提出,我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費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是比較適宜的。
通過對122個城市的綜合水價數據分析,水費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約為0.9%。大部分城市該比重都在1%左右,最高的是最近調價的成都市,為1.4%,在綜合水價最高的北京市,該比重也僅為1%。由此可見,我國城市水價遠未達到世界銀行提出的居民可承受上限,與建設部提出的占家庭收入適宜比例也有一定距離。總體來看,我國城市水價偏低,仍有一定得上調空間。表6列出了36個大中城市中綜合水價排名前20城市的水費支出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情況。
表6 36個大中城市綜合水價前20城市水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