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產業研究(第9期)
中國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評述
◇◇ 摘要
我國現有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投資總量尚不能滿足環境保護需求,投資效率也亟待提高。同時,環保資金來源雖然已經呈現多元化,但主要還是依靠政府財政投入,市場化融資渠道較少,這一狀況在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表現尤為突出。我國應通過利用資本市場、開發金融工具、創新融資手段等途經,在優化環境保護融資結構、減低融資成本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穩定的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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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產業研究(第10期)
日本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研究
◇◇ 摘要
90年代以來,日本中央政府環境預算的83%用于環境基礎設施建設,11%用于包括國家公園、港口及文物古跡等地的自然環境保護。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中,污水處理占到70%左右,其次為噪聲防治、生活垃圾處理和農村下水管網建設,大致各占8%左右。在地方政府的環境投資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比例更高,達到90%多,其中70%多用于污水處理,12%—18%用于生活垃圾處理。總體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是大氣污染防治投資的7倍左右。而從環境設備的使用結構看,70%以上被政府和公共部門消費,企業對環境設備的需求量約占20%左右,出口占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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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產業研究(第11期)
美國水務行業投融資機制研究
◇◇ 摘要
目前,美國污水處理公共設施由地方政府或其下屬的污水處理公司為項目法人進行建設,具體的投融資結構是:建設資金上,以聯邦和州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轉移支付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資金為第一資金來源,以地方政府公共財政支出和市政債券融資為第二資金來源。運行經費上,則以地方政府向排污者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為主。美國城市水務發展遵循市場化原則,城市工業和生活供水工程一般要求全部回收投資。排水工程的投資一般計入水價構成中,通過固定資產折舊費、管理成本和合理收益實現。污水處理工程投資回收一般通過污水處理費和稅收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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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產業研究(第12期)
德國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研究
◇◇ 摘要
德國政府對環保的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的開發和應用,給予20%以上的稅收優惠。對于安裝環保設施的企業,所需土地享受低價優惠;免征三年環保設施的固定資產稅;并允許企業每年度環境保護設施所提折舊比例超過正常折舊比例。對于實施環保項目的研發,允許企業將研發費用計入稅前生產成本。 1996年德國頒布了循環經濟法,使廢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產業市場也有法可依,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采取稅收優惠等辦法,吸引社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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