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03]11號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上海長期堅持的發展方針。加強環境保護和建設,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基礎,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和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之一的重要內容。 2000年,本市啟動了第一輪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經過三年的努力,計劃確定的水環境治理、大氣環境治理、固體廢物處置、綠化建設和重點工業區整治等重點領域的任務全部完成,全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為新世紀加快環境保護和建設創造了條件。當前,上海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世博會的申辦成功和籌備,對本市環境保護和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改善上海的環境質量,創造更美的城市,更好的生活,現就實施上海市2003—2005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作出如下決定: 一、明確總體目標與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和建設的力度,到2005年,本市總體環境質量處于全國大城市先進水平,建成國家園林城市,成為適宜國內外人士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并逐步建立起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環境管理體系。 (二)總體要求 突出重點、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為根本目的,樹立環境優先的理念,貫徹“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依托體制、機制改革和科技創新,全面推動上海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今后三年本市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重點 要繼續圍繞本市環境保護的薄弱環節和市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水環境治理、大氣環境治理、固體廢物處置與利用、綠化建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重點工業區環境綜合整治等六個方面為重點,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的開展。 (一)以蘇州河整治為標志,帶動全市水環境治理。 完成蘇州河整治二期工程,深化全市河道環境綜合治理。到2005年,蘇州河干流水質進一步改善,中心城區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郊區主要河道實現“面清、岸潔、有綠、暢流、水凈”。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和大型污水處理廠建設,基本形成覆蓋中心城區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全市污水集中處理率提高到70%以上。進一步加大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力度,完成黃浦江上游水源地涵養林一期工程。控制陸域污染源排放和船舶污染,加強海洋環境保護。 (二)大力改善本市大氣環境質量。 以西氣東輸為契機,全面實施天然氣替代,大幅度削減二氧化硫排放。到2005年,全市“基本無燃煤區”面積達到400平方公里。提高排放標準,有效削減機動車污染負荷,2003年1月1日起本市新投入使用的公交車和出租車以及3月1日起新上牌的車輛,必須達到等效于歐Ⅱ標準的排放標準。2005年,中心城區和浦東新區基本實現公交車CNG化,中心城區全面淘汰燃油助動車。以規范作業為抓手,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到2005年,本市空氣環境質量指數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穩定在85%以上,力爭達到90%。 (三)進一步提高固體廢物收集、利用和處置水平。 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重點,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到2005年,中心城區基本實現分類收集,郊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系統,城鎮垃圾分類收集率達到60%。高標準推進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的改造和建設。通過政府推進、企業主導、社區參與,建成覆蓋全市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網絡。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監管,危險廢物實現全過程管理和無害化處置。 (四)全面提升本市的綠化水平。 繼續推進市區大型公共綠地和郊區大型片林建設,重點建設蘇州河、黃浦江、延安路景觀生態走廊、環城綠帶、楔形綠地以及閔行浦江、南匯濱海、松江佘山等一批大型片林。到2005年,基本建成以“環、楔、廊、園、林”為特征的綠化布局框架,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7%,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1平方米,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0%. (五)加強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和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調整畜禽養殖業布局,控制總體規模。到2005年,完成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關閉、搬遷工作。削減化肥、農藥的施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建設生態農業示范工程,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繼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制度。加快崇明東灘、九段沙等自然保護區建設,創建1—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抓緊編制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規劃,加強對濕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 (六)加快工業污染企業和重點工業區環境綜合整治。 結合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到2005年底,全市工業企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完成《吳淞工業區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把桃浦工業區基本建成為都市型工業園區,啟動吳涇工業區環境綜合整治,明顯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三、加快環保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 (一)完善多渠道環保投入機制。 各級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把環保投入納入財政預算,增加財政投入,重點支持環境保護公共設施和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改革環保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和建設,確保環境保護投資占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始終保持在3%以上。同時,切實貫徹“污染者付費”原則,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和處置收費標準,開征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費。完善排污收費制度,逐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標準,控制污染排放。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引導機制,積極預防污染。 (二)引入市場競爭,改革管理體制。 按照產業化、市場化的要求,加快城市污水收集處理和固體廢物處置等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體制改革。到2005年,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基本實現市場化。深化環衛、綠化等作業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完成作業單位企業化改制,打破壟斷,建立依法管理、有序競爭、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的作業服務新機制。 (三)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環保產業,提高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科技含量。 完善環保科技創新體系,推進環保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鼓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推動污染防治關鍵技術和產品的開發應用。加快國際環境標準采標步伐,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大力培育環保技術和咨詢服務市場,形成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的環保產業發展機制。 四、加強宣傳教育,依法嚴格管理 (一)依法嚴管,全面加強環境執法監督。 圍繞重點整治領域,按法定程序加快制訂或修訂一批法規和規章。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環境監測網絡,全面提高環境質量和污染監控、監測能力。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建立環境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拓展執法領域,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抓緊制訂《上海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全面實施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推動郊區城鎮環境規劃和環境保護工作。 (二)提高環境意識,倡導綠色文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各類創建、宣傳活動載體的作用,加大對公眾的環境宣傳力度,提高全市人民的環境意識和環保素質,形成全社會重視環保、參與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領導,確保計劃按時完成 環境保護和建設直接關系到上海發展的全局,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視,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各區縣、各部門要把實施上海市2003年—2005年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經常性的檢查、監督和協調,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通過共同努力,使上海的環境保護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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