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
發改環資〔2006〕155號
關于印發《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直有關部門,各市發改委: 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加快我省經濟發展、搶抓機遇、奮力崛起的必由之路。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皖政〔2005〕86號)要求,“十一五”期間將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產業園區和市縣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為規范試點工作,發揮試點項目的示范作用,現印發《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方案》,請據此組織實施。 2005年,各地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做了許多探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銅陵市被國家發改委列入第一批全國試點項目。我委依據各地工作基礎,組織專家篩選、論證了一批示范性較強的循環經濟項目,作為我省第一批循環經濟試點項目,現予以公布,請有關單位根據《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試點項目各項工作。
附:1、《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方案》 2、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第一批項目名單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1:
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方案
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社會,加快安徽奮力崛起步伐,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皖政[2005]86號)的要求,現就在全省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試點工作的必要性 未來的十五年,是我省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也是加快發展、奮力崛起、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為抓住重要戰略機遇,實現跨越發展,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從根本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培育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產業競爭力,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和盡可能小的環境代價,取得最大的經濟產出,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相統一。 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創新性很強的工作。近年來,我省在探索、總結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特別是一些大型企業的節能、節水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產業鏈延伸和清潔生產等循環經濟的局部領域工作卓有成效,有的已成為全國的典型。但從整體上看,我省發展循環經濟在思想認識、法規體系、政策機制、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方面缺乏系統的規劃和指導,還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將為我省全面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探索和積累經驗,提供成功典型和示范。各級政府、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增強工作自覺性和責任感,積極指導試點工作,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循環經濟發展工作。
二、試點工作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要緊緊圍繞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以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物排放和提高資源生產率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形成政府推動、市場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的發展循環經濟的新機制,為從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全面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奠定基礎。 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在冶金、化工、輕工、煤炭、電力、建材與建筑等工業重點行業和農業重點行業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樹立一批循環經濟的典型企業;探索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思路,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立資源循環利用機制;形成若干發展循環經濟的示范城市;在開發區和產業園區試點,提出按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改造產業園區的思路,形成一批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園區。 “十一五”期間,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具體目標是:在冶金、煤炭、電力、建材、化工、輕工等6個行業,選擇60戶企業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選擇10個園區開展循環經濟產業園試點;選擇50個不同類型的生態農業區域(實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選擇資源型城市等開展循環經濟城市試點;以生活垃圾、特種廢舊物資和城市中水回收利用為重點,選擇5個大中城市開展城市廢棄資源循環利用試點。
三、試點工作的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循環經濟示范企業試點 按照發展循環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探索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關鍵技術領域、重點投資領域,研究提出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接模式,研究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加快提升企業競爭力的政策措施;試點企業的資源生產率要顯著提高,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廢物循環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廢物產生和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循環經濟有關水平指標力爭達到國內或國際同行業的先進水平。 (二)循環經濟產業園區試點 要以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產業,形成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根據不同園區的產業特點建立不同類型的循環經濟模式,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廢物最終處置量。通過試點,探索在充分考慮資源條件、產業布局、市場需求以及經濟和環境成本的前提下,提出按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和改造產業園區的思路,并對進入園區的企業提出土地、能源、水資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綜合控制要求,優化資源流、能源流和信息流,引進關鍵鏈接項目,發揮產業集聚和工業生態效應,促進產業間的共生耦合,推動產業升級換代,增強綜合競爭實力,提升園區的檔次和競爭力。 (三)農業循環經濟試點 農業循環經濟試點探索推廣農業資源的循環利用,提高農業生產率,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環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要選擇三種循環經濟發展形式開展試點。即:一家一戶型試點的重點是,建立沼氣—家用能源—有機肥—生態農業等生態鏈,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生產基地型試點的重點是,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主體,實現生態農業商品的成片開發,提高土地產出率。生態環境保護型試點的重點是,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在皖南山區和巢湖流域發展以保護生態為主的循環經濟。在廣大農村地區開發利用太陽能、小型光伏發電、日光溫室等技術。 (四)城市和社區循環經濟試點 以資源型城市為重點開展試點,積極發展資源深加工產業,形成以資源為鏈條的系列主導產業基地,探索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的有效途徑。開展資源節約和廢棄物綜合利用,力爭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同類城市的先進水平,資源綜合利用產生的經濟效益達到全國先進水平,企業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 選擇不同類型的市、縣(市、區),依托地方政府開展試點。通過試點,提出城市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模式;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思路和對策措施。 (五)城市廢棄資源循環利用試點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廢舊金屬再生利用、廢舊家電回收利用、再制造領域,建立和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明確回收處理技術路線,提出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模式,建立和落實有關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完善價格機制,鼓勵采取特許權出讓等形式,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中水回用的市場化運作。
四、試點項目的申報與確定 (一)試點的申報 試點須由建設單位向屬地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市級發展改革委提出初審意見后轉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政府確定的東向戰略中具有直接向省發改委申報基本建設項目權限的縣市、具有直接申報權限的大型企業,可以直接申報,抄報所在市的發改委。 (二)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園區試點還必須符合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 2、符合國家和省發展循環經濟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在全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和較完善的基礎設施,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發展水平; 4、企業和園區試點用地必須有合法的用地手續,屬于租用的必須合同期在5年以上; 5、企業和園區試點必須設立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開發管理機構,內部的管理機構健全,有規范的財務管理機構;所有試點都應成立發展循環經濟領導機構和相關工作機構。 6、必須編制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三)申報材料 1、市發展改革委的申請報告, 2、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必要時應包括重要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的組織機構文件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相關的土地、水、電、環保等批復文件;城市試點的必須有該市政府決定申報循環經濟試點的正式文件或會議紀要。 4、地方政府已有或擬給予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四)審批 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論證,審查結果提交省發展循環經濟聯席會議審議。省發展循環經濟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申請單位,即被批準為“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并根據不同類型統一授予“安徽省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安徽省循環經濟產業園”、“安徽省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區)”稱號。 試點的審議會議一年兩次,分別在一季度和三季度。
五、試點項目的扶持政策 (一)被批準的循環經濟試點,可以享受國家、省發展循環經濟的優惠政策: 1、試點的建設將被列入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符合條件的將納入“861”工程計劃。 2、試點企業的項目基本建設程序等于省級備案,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實施方案中的重大建設工程也視同省級備案,可以據此辦理需要省級立項要求的相關金融、土地、環保等建設手續。 3、符合條件的試點單位將獲得省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支持,優先獲得土地、水、煤、電等生產要素的國家計劃的支持;優先推薦參加省組織的各種招商引資活動。 4、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循環經濟試點項目,享受國家投融資支持、減免稅等財稅優惠政策和市場準入等國家循環經濟政策支持; 5、成效顯著的試點建設單位、建設者將獲得省級獎勵。 (二)各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要將試點建設納入相關的重點建設內容予以扶持。
六、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 (一)組織領導。試點單位所在地區政府要對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和支持,發展改革委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試點單位要建立循環經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 全省試點工作的日常協調和管理由省發展循環經濟聯席會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定期向省發展循環經濟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報試點進展情況。 (二)實施管理。試點單位按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抓緊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對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各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環保局等有關部門要建立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階段性監督檢查制度,對試點工作組織階段性評估和監督檢查。要及時進行系統總結、評估和驗收,采取多種方式對試點經驗進行推廣。 試點單位采用動態管理制度。凡試點工作進展緩慢或基本無進展,無法按規定要求完成試點工作的,由試點單位所在的市發展改革委提出意見,報省發展循環經濟聯席會議批準取消其試點單位資格。 列入省試點的單位方可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為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單位。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發展循環經濟的氛圍。各市發展改革委、試點單位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提供循環經濟先進經驗和典型,通過組織宣傳培訓活動,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對發展循環經濟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為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2:
安徽省循環經濟試點第一批項目名單
1、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循環經濟試點(2005年度國家試點項目) 2、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循環經濟試點(2005年度國家試點項目) 3、安徽豐原集團循環經濟試點 4、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循環經濟試點 5、安徽海螺集團公司循環經濟試點 6、皖北煤電集團公司循環經濟試點 7、安徽山鷹紙業股份公司循環經濟試點 8、安徽氯堿化工集團循環經濟試點 9、銅陵市城市循環經濟試點(2005年度國家試點項目) 10、合肥市城市循環經濟試點 11、馬鞍山市城市循環經濟試點 12、蕪湖市鳩江區循環經濟試點 13、寧國市縣級市循環經濟試點 14、淮南市毛集區循環經濟試點 15、界首市再生鉛循環經濟產業園試點 16、安慶市大觀民營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試點 17、合肥市廬陽循環經濟產業園 18、臨泉縣“林、草、牧、沼、菌”農業循環經濟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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