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單位gdp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具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根據各級能源消費總量的核算方法,從能源供應統計和消費統計兩個方面,建立健全能源統計調查制度。以普查為基礎,根據國民經濟各行業的能耗特點,建立健全以全面調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等各種調查方法相結合的能源統計調查體系。
(二)具體要求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市的能源統計制度。各區縣統計局及主管部門要加強能源統計業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加快建立安全、靈活、高效的能源數據采集、傳輸、加工、存儲和使用等一體化的能源統計信息系統。各社會用能單位要從儀器儀表配置、商品檢驗、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等基礎工作入手,全面加強能源利用的計量、記錄和統計,依法履行統計義務,如實提供統計資料。
二、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統計
以能源省際流入與流出統計為重點,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統計。
(一)煤炭
將現有煤炭省際流入與流出統計范圍由主要煤炭經銷企業擴大到全部煤炭流通企業。同時,利用港口煤炭吞吐量資料進行核算。
1.煤炭省際流入與流出統計
調查內容:煤炭銷售量。
調查范圍:全部煤炭流通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經委組織全面調查。
2.港口煤炭吞吐量統計
調查內容:煤炭吞吐量。
調查范圍:港口企業。
調查頻率:月報,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二)成品油
成品油省際流入與流出量通過建立“批發與零售企業能源商品購進、銷售與庫存”統計制度取得,同時對所有經銷航空燃料、船舶燃料的企業以及所有遠洋運輸企業和航空客貨運輸企業實施
成品油收、支、存的年度平衡統計。
1.在經商務部批準的經營成品油批發業務的企業范圍內,建立成品油購進、銷售、庫存統計制度調查內容:成品油購進量、購自省外、銷售量、售于省外、售于批發零售企業、庫存量。
調查范圍:經商務部批準的經營成品油批發業務的全部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2.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成品油零售企業范圍內,建立成品油銷售、庫存統計調查制度
調查內容:成品油銷售量、庫存量。
調查范圍: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成品油零售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3.對所有經銷航空燃料、船舶燃料的企業實施成品油收、支、存平衡統計
調查內容:航空、船舶油料資源量、銷售量、庫存量。
調查范圍:所有經銷航空燃料、船舶燃料的企業。
調查頻率:年報,2002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4.對所有遠洋運輸企業和航空客貨運輸企業實施國內、外加油情況統計
調查內容:加油量合計、國內加油量、市內加油量、國外加油量。
調查范圍:所有遠洋運輸企業和航空客貨運輸企業。
調查頻率:年報,2002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三)燃氣和天然氣
省際燃氣和天然氣流入與流出量通過對所有生產和經銷燃氣、天然氣的企業建立收、支、存平衡統計取得資料。
調查內容:資源量、購自外省市、進口、銷售量、售給外省市、出口、庫存量。
調查范圍:所有生產和經銷燃氣、天然氣的企業。
調查頻率:年報,2002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四)電力
電力的供應量及省際輸配數量,通過對電網公司建立全市各行業電力收支平衡統計取得資料。
調查內容:全市收入電量總計、發電量、外省市輸入電量、全市及分產業用電量及其增長率等。
調查范圍:全市各行業。
調查頻率:月報,2002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上海市電力公司組織全面調查。
(五)其他能源品種
除煤炭、成品油、燃氣和天然氣以外的其他能源品種地區間的流入與流出量,通過對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和交通運輸業企業建立主要能源收、支、存平衡統計獲取資料,同時利用海關進出口資料和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統計報表中的有關指標計算取得。
調查內容:生產量、購進量、購自市外、進口、銷售量、銷售市外、出口、庫存、損失量等。
調查范圍: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和交通運輸業企業。
調查頻率:年報,2002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三、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
通過建立健全能源消費統計,反映能源消費結構,為全市、各區縣、各主管部門進行能源核算提供基本數據支持,對能源供應統計無法取得的資料以能源消費統計予以補充。近期重點加強各級能源消費數據核算基礎,全面提高基層企業能源消費數據質量。
(一)完善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購進、消費、庫存、加工轉換統計調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熱值燃料、工業廢料等調查目錄,增加余熱余能回收利用統計指標
(二)建立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統計制度調查內容:電力、煤炭、焦炭、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氣、天然氣、人工煤氣消費量。
調查范圍:規模以下工業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抽樣調查。
(三)建立農業生產單位能源消費調查制度
調查內容:煤炭、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氣、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法人單位。
調查頻率:年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四)建立建筑業能源消費統計制度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市建筑業重點耗能法人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建設交通委組織重點調查。
(五)建立健全第三產業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
第三產業涉及范圍廣泛,單位數量眾多,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經營類型企業的能源消費特點,采取不同的調查方法進行統計調查。
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業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業重點耗能法人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重點調查。
2.餐飲業
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實行全面調查;對限額以下餐飲企業實行重點調查,取得樣本企業能源消費量數據后推算全部能源消費量。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部限額以上餐飲法人企業,限額以下樣本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在限額以上和以下分別組織全面調查
或重點調查。
3.交通運輸業
按照不同運輸方式建立能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
(1)鐵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部鐵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法人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其中: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法人企業實施月報),2006年年報開始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全面調查。
(2)道路運輸業、城市公共交通業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道路運輸業和城市公共交通業的重點耗能法人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其中: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法人企業實施月報),2006年年報開始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市建設交通委配合進行重點調查。
4.教育系統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市教育系統的重點耗能法人企業。
調查頻率:季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教委組織重點調查。
5.衛生系統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市衛生系統的重點耗能法人單位。
調查頻率:季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衛生局組織重點調查。
6.其他行業
調查內容:煤炭、人工煤氣、天然氣、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全市重點耗能行業的重點耗能法人單位。
調查頻率:季報,2006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重點調查。
(六)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統計制度
1.城鎮居民生活用能
調查內容:煤炭、汽油、柴油、城市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與現有城鎮住戶調查范圍相同。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抽樣調查。
2.農村居民生活用能
調查內容: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力等消費量。
調查范圍:與現有農村住戶調查范圍相同。
調查頻率:季報,2007年年報正式實施。
調查方式:由市統計局組織抽樣調查。
(七)建立健全主要建筑物能耗統計制度
目前,已經針對賓館、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建立了季報能源統計制度。逐步研究建立針對商廈、寫字樓的能源統計制度,該項工作由市建設交通委會同市統計局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
(八)建立健全能源利用效率統計制度
能源利用效率統計主要是指單位產品能耗、單位業務量能耗統計。目前在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范圍內建立了149項單位產品能耗統計調查制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統計范圍,由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工業企業逐步擴大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逐步增加耗能產品的統計品種。
(九)完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統計制度
目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因數量較少,缺乏統一的統計計量標準,統計制度尚不健全。要在抓緊制定統計標準的同時,積極探索和研究建立相關統計指標和統計調查制度,盡快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完整地納入正常能源統計調查體系。
上海市統計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上海市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具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在建立健全能耗統計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通過對各項能耗指標的數據質量實施全面監測,評估各區縣、各主管部門、各重點企業能耗數據質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節能降耗工作進展,全面、真實反映全市、各區縣、各主管部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二)具體要求
在加強能耗各項指標統計的同時,對能耗指標的數據質量進行監測,確保各項能耗指標的真實、準確。深入研究能耗指標與有關經濟指標的關系,科學設置監測指標體系。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能耗指標和gdp核算方案,從核算基礎、核算方法、工作機制等方面規范對單位gdp能耗及其他監測指標的核算,不斷完善主要監測指標核算的體制和機制。各區縣、各主管部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嚴格的數據質量評估辦法,切實保障數據質量。節能降耗指標及其數據質量分別由上一級統計部門認定并實施監測。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單位主要由市統計局和市節能減排辦負責監測,各區縣人民政府、各相關主管部門也要對本轄區內和本部門內的重點耗能單位進行監測。各區縣統計局和主管部門要盡快制定能反映本轄區和本部門工作特點的能耗數據質量評估辦法。
二、對節能降耗進展情況進行監測
(一)對全市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監測指標:全市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gdp電耗及其降低率;單位產品能耗,重點耗能產品產量及其增長速度;重點耗能行業產值及其增長速度;分產業及重點耗能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對各區縣、各主管部門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監測指標:分區縣、主管部門能源消費總量及其增長速度、單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規模以上工業單位產值能耗及其降低率、重點行業(如,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業等)相關業務指標的增長速度等。
(三)對重點耗能單位的監測
重點耗能單位為年耗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單位。
監測指標:單位產值能耗、單位產品能耗、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節能降耗投資等。
(四)對主要能源品種消費情況的監測
主要能源品種為油品、電力、煤炭、天然氣。
監測指標:消費量及其增長率。
(五)對資源循環利用狀況、工業產能結構調整及技術改造重點項目落實情況及節能量的監測
監測指標:資源循環利用指標,工業產能結構調整及技術改造重點項目落實節點、產業結構節能量及其增減幅度、行業技術管理節能量及其增減幅度。
(六)建立健全預測分析例會機制
建立健全重點耗能管理部門、企業及區縣季度預測分析例會機制,及時了解掌握重點耗能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及能源消費趨勢變化狀況,動態分析全市和分產業、行業及主要能源品種消費量的變動狀況和走勢,建立全市能源消費的預警預測機制。
三、對能源消費總量核算數據質量進行監測
(一)電力、油品、煤炭、天然氣消費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用以監測終端能源消費量是否正常。
(二)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用以監測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是否正常。
(三)火力發電、供熱、煉油、煉焦、制氣等加工轉換效率,用以監測各種能源品種的折標系數是否正常。
(四)三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增長速度、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用以監測各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量增長速度與增加值增長速度是否相銜接。
(五)居民生活電力消費量增長速度,用以監測生活用能源消費量是否正常。
(六)主要產品產量、單位產品能耗,用以監測重點耗能產品能源消費情況。
上海市統計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上海市區縣人民政府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到2010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綜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約束性指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節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06〕9號)和《上海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滬府發〔2007〕25號)的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的要求,建立健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責任,充分發揮節能政策作用,確保實現本市“十一五”節能目標。
二、考核對象、內容和方法
(一)考核對象:各區縣政府。
(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落實各項節能措施情況。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辦法,相應設置節能目標完成指標和節能措施落實指標,滿分為100分。節能目標完成指標為定量考核指標,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節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06〕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下達給各區縣的節能目標為基準,依據市統計局核定的區縣能耗統計范圍,計算目標完成率進行評分,滿分為40分,超額完成指標的按超額量加分。節能措施落實指標為定性考核指標,對各區縣落實節能措施情況進行評分,滿分為60分。
(四)考核結果:分為完成和未完成兩個等級,達到年度計劃節能目標為完成等級;未達到年度計劃節能目標為未完成等級。綜合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將考核計分具體劃分為兩個類別,優秀(80分及以上)和良好(60~79分)。具體考核計分方法見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各區縣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確定本區縣年度節能目標,于當年2月底前報上海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能減排辦)備案。
(二)每年6月底前,各區縣政府將上年度本區縣節能工作進展情況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自查報告報市政府,同時抄送市節能減排辦。市發展改革委和市經委會同市監察委、市國資委、市建設交通委、市人事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統計局等部門組成評價考核工作組,通過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對各區縣節能工作及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和監督核查,形成綜合評價考核報告,于每年7月底前報市政府。對各區縣節能目標責任的評價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市節能減排辦以適當方式通報。
四、獎懲措施
(一)對各區縣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依照《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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