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八月八日
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
(2008—2012)
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按照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總體戰略部署,為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進一步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方針政策,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以節能降耗、環保減排和節約集約用地為抓手,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相結合,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結合,五年總體行動計劃與逐年分解落實相結合,強化資源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通過五年努力,基本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快形成有利于節約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確保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繼續居于全國領先地位,使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節能降耗取得新突破。確保完成“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任務,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達到072噸標準煤以下,完成“十一五”期間單位能耗降低20%的約束性指標任務,節約標準煤2500萬噸以上;到2012年單位GDP能耗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居全國領先水平,五年綜合節能3300萬噸標準煤以上。
——節約集約用地取得新突破。確保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以及省政府確定的1500萬畝標準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保障新增建設用地130萬畝,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和轉而未供土地50萬畝;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和綜合利用水平繼續居全國領先水平,到2012年單位GDP、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量分別與2007年末相比減少20%、15%,土地利用強度提高15%。
——環境保護取得新突破。確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51%和15%的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全面完成“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的各項工作任務。到2012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繼續保持全國領先;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繼續位居全國前列;全省地表水和空氣環境質量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86%以上,80%以上的省控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
二、主要任務
著力解決發展過程中付出資源環境代價過大、能源資源對發展的“瓶頸”制約以及用地矛盾突出等問題,實施“節能降耗十大工程”、“節約集約用地六大工程”和“環境保護八大工程”,全面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促進經濟與環境相協調,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一)實施節能降耗十大工程,即千家重點企業節能推進工程、落后產能淘汰推進工程、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推進工程、裝備制造業振興推進工程、技術創新推進工程、建筑節能推進工程、交通運輸節能推進工程、商業及民用節能推進工程、公共機構節能推進工程、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工程,從能源消耗較大的工業、建筑、交通、商貿、公共建筑等領域入手,全面推進全省節能降耗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
(二)實施節約集約用地六大工程,即城鎮建設節地工程、工業建設節地工程、住宅建設節地工程、基礎設施建設節地工程、農村建設節地工程、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從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較大的工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等領域入手,整體推進全省土地節約集約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
(三)實施環境保護八大工程,即污染減排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業污染防治工程、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生態修復保護工程、生態創建工程,從污染減排、環境整治、生態建設等領域入手,全面推進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三個歷史性轉變。
三、保障措施
以建立長效推進體系為重點,建立健全以組織領導、責任分解、法規約束、政策推進、科技支撐和考核監督六個方面為主要內容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保障體系,為行動計劃有效實施提供行政、經濟、技術和法律支持。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強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逐年下達工作計劃,定期溝通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形成強有力的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增強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條塊結合、協同推進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
(二)落實責任分解。將資源節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與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市和有關部門,并將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綜合評價體系,納入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目標責任制考核,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各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報告目標責任的履行情況,縣級以上政府要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報告目標完成情況,自覺接受監督。
(三)健全法規制度。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標準體系,建立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和考核標準,加大標準實施力度。對違反資源節約、節約集約用地以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單位公開曝光,依法查處,對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加大行政執法監察的力度,建立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違法用地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四)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通過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對節能技術、環境保護研發和技術改造的投入。符合國家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和產品,依法享受減免增值稅、所得稅等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信貸支持。將企業的資源消耗、污染排放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作為審貸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能源資源價格政策。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逐步提高淘汰類、限制類企業的電價標準。建立健全分類定價、階梯式水價和超額累進加價制度。加快建立反映土地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機制、管理機制和利益約束機制。加快建立能夠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價格和收費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采購活動向資源消耗低和污染排放少的行業和企業傾斜,優先采購節能、節水和環保標志產品。
(五)加大科技支撐。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全面提升產業技術層次。提高各級財政科技經費用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科技投入的比重,加強資源開發、保護與綜合利用技術創新,加強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技術創新,加強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環境保護技術創新。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和高效節能技術、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水污染防治及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化工技術等重大科技專項,著力探索適應浙江實際的產業生態鏈組織技術,著力探索重點產業的清潔生產技術模式,著力創新重點產業廢水減排、污水處理與區域水環境污染治理技術,著力創新廢氣減排和廢氣污染物處理技術,著力創新農村面源污染控制與治理技術、區域與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技術等。
(六)強化考核監督。建立科學、完整、統一的資源節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統計、監察、考核體系,逐年考核。對耗能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健全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完善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能源信息上報系統。完善地區單位GDP能耗指標核算。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務。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和監察制度。嚴格執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定期公告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和減排措施調度制度。開展存量建設用地普查。建立健全建設用地評價監測制度,制定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節約集約用地監測技術規范和評價標準,完善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考核辦法,定期開展評價考核。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節約意識和節約能力,完善公眾參與監督的制度和程序,逐步建立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社會機制。
附件:1.浙江省節能降耗實施方案
2.浙江省“365”節約集約用地實施方案
3.浙江省環境保護實施方案附件1
浙江省節能降耗實施方案
為了深入推進我省節能降耗工作,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意見的要求,按照省政府“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的統一部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節能降耗主要目標
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給我省的“十一五”節能降耗約束性指標任務,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節能管理體制,不斷鞏固和強化節能降耗長效工作機制,使全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繼續居全國領先水平。
(一)綜合目標。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達到072噸標準煤以下,完成“十一五”期間單位能耗降低20%的約束性指標任務,節約標準煤2500萬噸;到2012年單位GDP能耗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居全國領先水平,五年綜合節能3300萬噸標準煤以上。
(二)結構調整目標。到2012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穩步上升,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5萬億元,裝備制造業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32%。傳統產業技術水平達到國際20世紀90年代末水平,高耗能產業落后產能基本淘汰。
(三)管理推進目標。2012年前,制定和完善一批節能降耗法規和規章,出臺一批產業指導意見;制定12項左右節能降耗強制性地方標準;推廣實施500余項重大節能降耗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完成2000余家工業、建筑、交通、商貿、旅游、衛生等領域重點耗能企事業單位的能源監察或審計。
二、節能降耗“十大工程”
營造良好的節能工作氛圍,合力推進節能降耗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降耗十大工程,重點做好節能“加減乘除”法。“加”就是通過加快發展裝備制造業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降低單位產值能耗,實現節能的加法效應;“減”就是通過控制減少新上高耗能項目,推進節能技術改造和加強節能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實現能耗的減量化;“乘”就是積極發展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技術含量,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技術進步節能的“乘”數效應;“除”就是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快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生產工藝和裝備,降低能源消耗,實現落后產能淘汰的“去除”效應。
(一)千家重點企業節能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千家重點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與2007年相比下降20%,節約標準煤1580萬噸,年均節約標準煤316萬噸。
實施途徑:簽訂年度節能責任書,加強定額考核,實施相應獎懲制度;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推動節能技術改造,每年安排一定引導資金對100余項重大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扶持。
電力企業。優化電力機組結構,提高高參數、大容量環保機組的比例,加大差別發電量計劃實施力度,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在煤粉鍋爐中推廣微油或等離子點火以及氣化小油槍穩燃等節能技術,發電標準煤耗降低15g/kWh,節約標準煤460萬噸。
熱電企業。推進中壓及以下低參數熱電機組改造,鼓勵抽凝機組改造為背壓機組;建立地方電廠管理信息系統,實時在線監測熱電比和熱效率,嚴格實行“以熱定電”的產業政策,全省熱電企業平均熱效率提高10%,節約標準煤220萬噸。
造紙企業。造紙機采用新型脫水器材、寬區壓榨、全封閉式氣罩、熱泵等技術,優化產品結構,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節約標準煤90萬噸。
鋼鐵企業。發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優特鋼產品,加大余熱、余壓、余汽綜合利用,節約標準煤100萬噸。
平板玻璃企業。推廣富氧、全氧燃燒技術和廢氣余熱利用發電技術,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節約標準煤10萬噸。
水泥企業。提升窯外分解生產技術,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面實施余熱發電,推廣采用大型輥式磨等高效節能粉磨配輥壓機等聯合粉磨生產工藝,節約標準煤110萬噸。
印染企業。推廣“J型缸”改汽流缸、冷扎堆、生物酶退漿技術、高效節能型助劑,采用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處理機、高效節能的拉幅定型機,推廣印染廢水余熱回收技術,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節約標準煤100萬噸。
其他企業。除上述高耗能企業外,其他各行業重點耗能企業通過節能技術改造,提升產品附加值等措施,單位能耗平均下降15%,節約標準煤490萬噸。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牽頭實施,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環保局、省統計局、省質量技監局、省電力公司、省能源集團等配合。
(二)落后產能淘汰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通過淘汰小火電、小水泥、小冶煉、小造紙等落后產能,節約標準煤140萬噸。
實施途徑:貫徹實施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出臺《浙江省制造業發展導向目錄》,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針對不同行業的落后產能實際情況,加強考核,實施相應獎懲制度。
電力行業。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控手段,控制小火電機組的市場生存環境,以市場機制加快淘汰,淘汰75萬千瓦落后發電機組,節約標準煤30萬噸。
冶金行業。依法關閉嚴重污染環境的小冶煉企業(含再生利用企業)及其他環保不達標的冶煉爐窯,節約標準煤10萬噸。
水泥行業。嚴把生產許可證審查關,逐步淘汰直徑22米及以下磨機,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能力3000萬噸,節約標準煤10萬噸。
氮肥行業。采用電價補償等政策,壓縮氮肥生產規模,壓縮合成氨規模15—20萬噸,節約標準煤20—30萬噸。
造紙行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逐步淘汰窄幅寬、低車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紙機,淘汰落后產能43萬噸,節約標準煤10萬噸。
工業鍋爐。淘汰集中供熱區內1000余座工業鍋爐,同時改造低效工業鍋爐,節約標準煤60萬噸。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牽頭實施,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質量技監局、省電力公司、省能源集團等配合。
(三)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傳統產業產品高端化、附加值增量化,傳統產業競爭力進一步提升,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5%,節約標準煤310萬噸。
實施途徑:實施“雙千工程”,推動企業技術改造與創新,加快傳統優勢產業品牌建設,提升產品增加值,實現我省傳統優勢產業提升。
紡織化纖。突破制約行業發展的纖維差別化和印染后整理等技術瓶頸,加快發展新型功能性差別化纖維、高檔紡織面料及絲綢產品、高檔家用及產業用紡織品,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石化行業。推廣原料利用率高的綠色化工合成工藝,選用新型催化劑和催化技術及節能高效的合成反應器;推廣高效的加熱技術;推廣新型分離和混合技術、新型的分離、混合、干燥技術和設備,調整優化結構,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服裝產業。以現有優勢品牌服裝和產業基地為重點,進一步提高裝備水平,增強公共技術創新平臺支持力度,創新設計,精細加工,提高品質,優化系列,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家電、照明產業。采用先進生產技術,增加品種、延長壽命,保持和發展我省節能燈、熒光燈產銷優勢,大力培育發展半導體照明材料,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新型建材產業。大力發展玻璃纖維深加工產業,積極拓展玻璃纖維使用領域。重點發展高檔管材類化學建材、金屬—塑料復合型管材、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輕質保溫材料和裝飾用材,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塑料制品產業。進一步提升塑料薄膜、高檔日用塑料制品優勢地位,大力發展工業及建筑配套用塑料管件及制品,拓展塑料在工程領域的應用,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皮革產業。重點開發和生產高檔產業用革、服裝用革、新型皮革化工材料和高質量皮革五金件等產品,實現皮革產品中高檔化、清潔化,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綠色食品及深加工。推動食品綠色化、安全化、精細化、系列化發展,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
海洋捕撈業。重點抓好老舊柴油機的更新改造、柴油機節油器的推廣使用、船型化設計與優化機槳匹配、玻璃鋼漁船的推廣、漁船柴油主機的廢氣余熱利用(即余熱制冷)、作業方式調整等六個方面的工作。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牽頭實施,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環保局、省統計局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四)裝備制造業振興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裝備制造業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高于全部工業增加值平均增長速度3個百分點以上,年均增長15%以上,優勢行業的規模和水平位居全國前列,節約標準煤350萬噸。
實施途徑:制定裝備制造業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各級財政設立裝備制造業專項資金,扶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圍繞區域經濟和主導產業,積極發展量大面廣和市場急需的專用生產設備。重點發展以下行業:
通(專)用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大型空分成套設備、深冷成套設備、工業汽輪機、大中型化工成套設備、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設備、銅加工生產設備、大型水輪發電機組、大型余熱鍋爐、大型火力發電機組等關鍵、成套設備及其部件;大力發展數控機床、高檔數控車床關鍵核心部件及其控制系統以及高端機電產品和機電基礎件。加快發展高性能輕工機械,環保技術及設備,高效節能、新能源關鍵設備,工程機械及特種用途裝備和紡織機械。
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加快發展經濟型轎車和中高檔客車,新型發動機、自動變速箱、制動器總成及系統、離合器、傳動系統、汽車電子產品等汽車關鍵零部件,海洋運輸船、外海捕撈和高性能漁船、先進多功能化學品船、集裝箱船、高速渡船、冷藏船等專用船舶,以及船用齒輪箱、機艙自動化裝置、船用通訊導航設備等船舶配套產品。
電器裝備及器材制造業。發展高壓和超高壓、環保、低耗、高性能電力變壓器及輸變電成套設備,數字化、智能化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智能化斷路器等高低壓電器,發展變頻調速系統和交直流伺服系統等機電一體化產品。
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發展集成電路和半導體設備、新型顯示器件專用設備、新型電子元器件關鍵設備、超凈設備,加大數字電視、新一代通信產品等專用測試儀器的開發,提升表面貼裝和無鉛工藝整機裝聯設備的產業化能力。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裝備制造業。發展電力、冶金、石化、醫藥、建材等行業重大裝備自動化控制成套系統技術和裝置,發展現代光學儀器、高性能傳感器、科學測試測量儀器、環境保護監測儀器,以及新型醫療器械儀器、精密醫學影像設備和高檔診斷治療設備。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牽頭實施,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質量技監局等部門配合。
(五)技術創新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5萬億元,年均增長23%,相對節約標準煤130萬噸。
實施途徑:從技術創新入手,推動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圍繞優勢傳統產業與裝備制造業等優勢產業,發揮技術創新“乘數”效應。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技術趕超計劃。以工藝節能為起點,產品關鍵共性技術為突破口,加快實施“958”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技術趕超計劃,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以現代生物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產業、現代裝備制造業等為重點,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抓好水能、風能和生物能等領域成熟技術的產業化進程。
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推廣應用。重點實施兆瓦級大功率風力發電裝備、太陽電池多晶硅等技術開發。重點抓好電機、水泵、風機、節能燈、中央空調、燃油鍋爐等6類產品節能達標。重點扶持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先進企業,形成良好的推廣機制。
節能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建立8—10家行業節能技術中心和節能技術轉移中心,深化節能創新型企業試點示范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特色優勢明顯的節能服務企業。
節能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強對節能標準體系的研究,圍繞我省電力、鋼鐵、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制定50項重點產品能耗標準。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牽頭實施,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質量技監局等部門配合。
(六)建筑節能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實施節能65%的設計標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比例不低于5%),全面建立政府機關辦公樓和1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監管系統,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普遍應用,其中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超過1億平方米,節約標準煤350萬噸。
實施途徑:根據不同建筑的實際情況,全面推進建筑節能。
新建建筑節能。提高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結合新農村建設,積極引導農村新建住宅采用節能新技術,拓展居住建筑節能標準的執行范圍,新建民用節能建筑15億平方米,節約標準煤150萬噸。
既有建筑節能。健全建筑節能改造標準,推廣網絡化建筑能耗分項計量監測系統,高耗能公共建筑50%以上實施節能改造,節約標準煤100萬噸。
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新建12層以下的建筑,全部實施與建筑物統一的太陽能供熱技術,小區廣場照明燈等推廣采用太陽能供電,太陽能應用實施面積1億平方米。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穩妥地推廣水源、地源熱泵技術,實施面積300萬平方米,節約標準煤100萬噸。
該項工程由省建設廳牽頭實施,省經貿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旅游局、省機關事務局等部門配合。
(七)交通運輸節能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營運客貨車輛運輸單位能耗較2007年降低5%,內河運輸船舶千噸公里油耗降低8%,沿海運輸船舶千噸公里油耗降低10%,節約標準煤250萬噸。
實施途徑:根據交通運輸業涉及的主要節能環節與領域,重點推進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陸上交通節能。強化年檢年審,按期淘汰落后車輛;實施大噸位廂式貨車補助政策,全省貨運車輛箱式化、重型化、專業化增加50%;建立城鄉銜接樞紐工程,城鄉客運一體化率達到60%,每年完成城際班線整合50條,優先發展環保車輛和全承載式客運車輛,降低營運貨車運輸單位能耗5%,節約標準煤220萬噸。
水上運輸節能。發揮海洋及內河資源優勢,實施水路運輸結構調整補助政策,促進水路運輸結構調整,淘汰落后船型和推進船型標準化,節約標準煤30萬噸。
新技術節能。每年安排一批交通節能環保類科技研究和推廣項目,鼓勵使用模擬器教學,配置駕培模擬器超過1000臺;公路養護積極利用廢舊瀝青再生等四新技術,在高速公路管理中落實對不停車收費、二義性路徑識別、計重收費等系統的應用。
物流平臺與標準建設。建設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研究制定并實施《運輸類企業業務協同交換標準》和《小件快運業務協同交換標準》,加強物流信息化、綜合性交通物流基地建設和交通物流龍頭企業培育,提高物流效率。
該項工程由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牽頭實施,省經貿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統計局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八)商業及民用節能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實現全省商業領域重點耗能單位能耗降低20%,節約標準煤30萬噸。
實施途徑:根據商業領域涉及的各耗能環節與單位,重點推進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加強能耗定額管理。對年耗能1000噸標準煤(年耗電300萬千瓦時)以上的商場、賓館、銀行等重點耗能單位實行定額和限額管理,對主要耗能單位進行能源監察和審計,制定不同行業用能定額、能耗限額等強制性標準,對超額單位,執行階梯能源價格或強制節能改造。
推進商業建筑節能。推廣使用變頻空調、節能型冷藏設備、自動控制扶梯等節能設備和技術,節能燈具使用率達100%(特殊用途除外)。對現有建筑進行保溫、隔熱及采暖、通風、空調系統等方面的能效系統設施改造。
倡導節能型消費。引導零售企業采購和銷售節能產品,促進企業生產節能產品、使用節能材料、采用節能生產工藝和流程;增加民用節能電器及節能燈普及率,城市居民小區照明節能燈普及率達到90%;確保全省商品零售場所有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有償率達到100%。
該項工程由省經貿委、省民政廳、省旅游局、省婦聯分別牽頭實施,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等部門配合。
(九)公共機構節能推進工程。
目標:到2012年,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機關及事業系統、文化系統、體育系統等公共機構單位能耗降低20%,其中全省年耗電300萬千瓦時以上的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節約標準煤20萬噸。
實施途徑:公共機構應當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帶頭使用節能產品、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點推進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編制規劃。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機構制定和組織實施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并監督實施。針對不同功能公共建筑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節能規劃。
加強能耗定額和限額管理。制定公共機構能耗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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