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環境保護部正在編制《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0-2015年),以加強“十二五”期間對長江流域水污染的防治,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和水環境管理水平。
環保部就《規劃》編制工作向環境商會征求意見,以更多地聽取來自產業界的意見和建議。為此,環境商會組織主要會員企業進行深入研討,提出應在《規劃》的指導思想中增加以市場機制推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內容,即政府主導,明確責任,市場驅動,企業參與。地方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水環境質量負責,是水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要落實規劃實施的目標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評估考核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加快推進污水垃圾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污水垃圾收費制度,保證設施正常運行。積極推行工業污染治理專業化、市場化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