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文件
環發[2010]8號
(此件業經保監會吳定富會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保監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長效機制,2007年12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出臺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在重點行業和區域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示范工作,并以易發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等為對象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 氯堿企業是易發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業。為給氯堿企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提供技術依據,環境保護部會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氯堿企業環境風險等級劃分方法》。現印發給你們,供你們在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中參考。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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