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函[2010]126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 附件:2009年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全國環境監察執法標準化建設項目建設方案 二○一○年二月四日
財政部已經批復并下達我部2009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財建〔2009〕676號),現將《2009年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全國環境監察執法標準化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見附件)印發你們。請各單位按照政府采購以及減排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抓緊實施項目,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提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