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辦函[2010]65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環境監測工作,我部決定制訂《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等3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標準的征求意見稿。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現將標準征求意見稿和有關材料印送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書面意見,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反饋我部。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聯系電話:(010)66556214 傳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2.《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征求意見稿) 3.《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4.《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 5.《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6.《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 7.《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標準 意見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 中國氣象局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測站(中心) 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境監測站(中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監測中心站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 環境保護部對外合作中心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標準樣品研究所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國家城市給水排水工程技術中心 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 天津化工研究設計院 中國氣象科學院農氣所 北京中兵北方環境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中國化工防治污染技術協會 中國輕工業清潔生產中心 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 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上海市浦東新區環境監測站 ?。ú績日髑蟊O測司、污防司、環監局的意見)
提交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