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完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體系,我部決定對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進行修訂。
鑒于該標準對于環境保護和環境質量評價工作有重大影響,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為做好標準修訂工作,充分了解各有關方面的意見,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修訂該標準公開征集意見。請各單位參照附件一所列問題或就其他問題,對修訂標準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反饋我部。征集意見截至為2010年12月10日。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滕云 馮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傳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訂《海水水質標準》相關問題
2.海水水質標準
3.主送單位名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題詞:環保 海洋 環境質量標準 意見 函
附件一:
修訂《海水水質標準》相關問題
一、現行《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在實施過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的問題?
二、對于協調《海水水質標準》和《漁業水質標準》中關于漁業水體的水質要求有何建議?
三、現行《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中的海水水質分類方案是否有必要進行調整?如有必要,應如何調整?
四、是否有必要調整現行《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中的水質評價項目數量及要求(限值等)?
五、對修訂《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的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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