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腸菌群排污收費問題的請示》(蘇環辦〔2011〕44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原國家環保總局、原國家經貿委第31號令)中規定的“大腸菌群數”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糞大腸菌群數”。
二、2011年2月22日,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應繳納排污費數額”具體應用問題的通知》(環函〔2011〕32號),明確了“應繳納排污費數額”的具體計算問題,請參照執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大腸菌群 排污收費 復函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