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類別 |
項目投資規(guī)模或建設(shè)規(guī)模 |
(一)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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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 |
國際河流和跨省(區(qū)、市)河流上的水庫項目。 |
其他水事工程 |
需中央政府協(xié)調(diào)的國際河流、涉及跨省(區(qū)、市)水資源配置調(diào)整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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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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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 |
水電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設(shè)的項目和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及以上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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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電站: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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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電站:燃煤項目(背壓機組項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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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站: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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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wǎng)工程:75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項目和500千伏直流項目;跨境、跨省(區(qū)、市)330和500千伏交流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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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國家規(guī)劃礦區(qū)內(nèi)年產(chǎn)150萬噸及以上的煤炭開發(fā)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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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 |
年產(chǎn)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fā)項目;省(區(qū)、市)干線輸油管網(wǎng)(不含油田集輸管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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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 |
年產(chǎn)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fā)項目;跨省(區(qū)、市)或年輸氣能力5億立方米及以上的輸氣管網(wǎng)(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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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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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 |
跨省(區(qū)、市)或100公里及以上新建(含增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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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
國道主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wǎng)、跨省(區(qū)、市)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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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 |
新建港區(qū)和年吞吐能力200萬噸及以上的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項目;集裝箱專用碼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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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
新建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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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冶金有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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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 |
已探明工業(yè)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規(guī)模的鐵礦開發(fā)項目;新建(含搬遷)、擴建(含技術(shù)改造增加產(chǎn)能的)煉鐵(包括燒結(jié)、球團(tuán)、焦化、直接還原、熔融還原)、煉鋼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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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 |
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礦山開發(fā)項目;電解鋁、氧化鋁項目;新建和擴建銅、鉛、鋅冶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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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 |
礦山開發(fā)、冶煉分離和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稀土深加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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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 |
日采選礦石500噸及以上項目。 |
(五)化工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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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 |
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新建乙烯及改擴建新增生產(chǎn)能力超過年產(chǎn)20萬噸的乙烯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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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
鉻鹽、氰化物生產(chǎn)項目;新建精對苯二甲酸(PTA)、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甲苯二異氰酸酯(TDI)項目;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烴、油及天然氣項目。 |
(六)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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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
新建汽車整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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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
新建10萬噸級以上造船設(shè)施(船臺、船塢)項目。 |
(七)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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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 |
年產(chǎn)10萬噸及以上紙漿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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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燃料乙醇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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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深加工 |
新建及擴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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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建 |
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跨省(區(qū)、市)日調(diào)水50萬噸及以上供水項目。 |
(九)社會事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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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
國家重點風(fēng)景名勝區(qū)、國家自然保護(hù)區(qū)、國家重點文物保護(hù)單位區(qū)域內(nèi)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游開發(fā)和資源保護(hù)設(shè)施,世界自然、文化遺產(chǎn)保護(hù)區(qū)內(nèi)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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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
大型主題公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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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核與輻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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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設(shè)施 |
全部(包括與核設(shè)施有關(guān)的科研實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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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 |
鈾(釷)礦及由國務(wù)院或國務(wù)院有關(guān)部門審批的伴生放射性礦開發(fā)利用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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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輻射設(shè)施 |
由國務(wù)院或國務(wù)院有關(guān)部門審批的電磁輻射設(shè)施及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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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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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工程 |
(十二) |
除本目錄(一)至(十)項以外的《外商投資產(chǎn)業(yè)指導(dǎo)目錄》中總投資(含增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限制類項目。 |
外商投資 |
(十三)其他 |
列入國務(wù)院《全國危險廢物和醫(yī)療廢物處置設(shè)施建設(shè)規(guī)劃》的危險廢物處置設(shè)施建設(shè)項目。 |
除《環(huán)境保護(hù)部委托省級環(huán)保部門審批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shè)項目目錄(2009年本)》外的其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規(guī)定應(yīng)由環(huán)境保護(hù)部審批環(huán)評文件的建設(shè)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