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環通[2009]55號
關于對進京機動車實施環保標志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地)環境保護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奧運會后首都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本市第十五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的通告〉的通知》(環辦[2009]39號,見附件)要求,對進入北京的機動車輛統一實施環保標志管理?,F將我省實施環保標志管理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京車輛環保標志的發放要求
柴油車須滿足《確定壓燃式發動機在用汽車加載減速法排氣煙度排放限值的原則和方法》(HJ/T241-2005)中的最高排放限值;汽油車須滿足《確定點燃式發動機在用汽車簡易工況法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則和方法》(HJ/T240-2005)中的最高排放限值。
二、進京車輛的尾氣檢測
凡進京機動車須到經我局委托的機動車尾氣檢測站進行尾氣檢測。尚未按照HJ/T241-2005和HJ/T240-2005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的市(州、地)進京車輛,可到我局已委托的貴州時發工貿有限公司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經檢測合格的,由檢測站出具證明到省環保局領取環保合格標志。
檢測地址:貴陽市云巖區鹽沙路
為防止車輛集中在某一時間段前往檢測,車主可提前預約,預約電話:0851-6805003。
檢測時需帶上以下證件:(1)駕駛行駛證,必須在車輛檢驗有效日期內;(2)辦理私車應提交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需提交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3)委托代辦的車輛,需提交委托公證書(具有法律效力的)。
檢測前檢測機構還需查閱車輛狀況,按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規定,如有查封、凍結、盜搶嫌疑人的車輛不予辦理檢測相關手續。
三、加強進京車輛環保標志管理的宣傳
各地環保局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時在當地媒體上發布公告,告知所有進京車輛必須取得環保標志和環保標志的辦理程序及地點。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機動車 通知
貴州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9年4月14日印發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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