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文件豫環文〔2009〕100號 |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開展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的通知 |
各省轄市環保局: 為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環境保護部下發了《關于印發〈全國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2009〕27號),決定開展全國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以下簡稱“調查評估工作”)。為貫徹環境保護部通知要求,摸清我省鄉鎮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為飲用水源地環保工作提供有效依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現就我省鄉鎮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調查評估工作是在2008年城鎮水源地調查評估的基礎上開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摸清我省廣大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學習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明確技術支持單位,制定實施計劃,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抓好落實,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同時,各地應積極努力,爭取財政配套資金支持,促進本項工作的開展。 二、各地要按照國家及《河南省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工作。本次調查評估的范圍:全省縣級行政區至少選擇一個典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調查基準年為2008年,缺乏水質監測數據的水源地要補做水質監測。具體的調查評估方法按照我廳編制的技術大綱要求執行。 三、本次調查評估工作要取得以下成果:完成河南省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報告;建立河南省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信息數據庫;完成河南省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技術圖集。各省轄市建立起轄區內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信息數據庫;完成轄區各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調查圖件制作和相關說明;完成本轄區評估報告。 四、建立信息上報制度。請各地自5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環保廳污控處。省環保廳將采取定期調度與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指導各地開展調查評估工作,并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五、請各地將負責本次調查評估工作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于2009年5月13日前反饋我廳。 六、聯系方式 省環境保護廳 陳學軍 0371-66320014(兼傳真) 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袁彩鳳 0371-66323126 郵 箱:wkch@sina.com;shtgh@163.com 附件:河南省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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