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境保護局文件 鄂環發[2009]5號
宜昌市、恩施州、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 為促進我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以下簡稱《規劃》)實施,迎接國家對我省《規劃》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我們對照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執行情況評估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了《湖北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執行情況評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做好自查工作。請規劃區宜昌市、恩施州、神農架林區及所轄縣(市)政府根據《方案》內容及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匯總分析后形成自查報告,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上報省三峽庫區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環保局)。同時,根據《方案》要求和自查情況,對評估材料歸納、整理、建檔。 二、規劃區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規劃》執行力度,利用國家擴大內需的機遇,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大投資力度,加快推進規劃項目建設進度。列入國家新增投資項目要確保項目在計劃時間內竣工投運,形成實物經濟工作量,已建成項目要盡快驗收;抓緊啟動一批前期工作完備的規劃項目,規劃內項目要抓緊準備,2009年6月份前必須完成所有規劃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在2010年全部完成;同時抓緊準備一批對改善流域水環境效果明顯的備選和后續項目,前期工作成熟的,可以優先實施。 三、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于3月下旬對《規劃》自查情況進行督查。 聯 系 人:劉春來 (027)87167138、87861455(傳真) 電子郵箱:wkc@hbepb.gov.cn 附件:湖北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執行情況評估方案.doc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主題詞:環保 三峽庫區 污染防治 規劃 評估 通知 湖北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發 共印8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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