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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財建〔2009〕10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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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直管縣財政局、環境保護局: 根據財政部、環保部《關于組織申報2009年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的通知》(財建便函[2009]17號)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2009年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專項資金支持重點 2009年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是:海河流域、區域以及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范圍內,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問題突出的村莊。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對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要根據區域內污染防治重點,科學設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布局,實行集中連片支持和分散支持相結合,注重規模效應和示范效應。整治預期目標不得低于《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申報指南》(附后)規定的目標要求。 農村環保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由設區市、直管縣環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按照示范效應組織申報,省級環保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 (二)2009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申報數量各設區市限定5個,直管縣限定1個;生態示范建設項目各地據實申報(全國環境優美鄉鎮)。 (三)各設區市、直管縣要認真匯總分析所申報項目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后的總體成效、典型事例,以及生態示范建設項目的示范效應,形成文字材料隨同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一并上報省環保廳、省財政廳。 三、項目申報時間 請將項目申報材料(附電子材料)一式4份,于 申報材料統一郵寄至: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規劃財務處(地址:石家莊市裕華西路106號,郵編:050051);聯系人:趙憲偉;電子文檔:zhaoxianwei2005@163.com 。 河北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大南街48號,郵編:050051);聯系人:劉運通;電子文檔:liuyt@hebcz.com.cn。 附件一:財政部、環保部關于組織申報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題詞:農村 環保 資金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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