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10:18:04
蘇環辦〔2009〕236號
各省轄市環保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近日下發了《關于印發〈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的通知》(環辦〔2009〕65號),現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轄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本轄區內流感疫情時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制訂應對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的預案,安排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醫療廢物。
二、密切注視疫情發展,加強與當地衛生、農業、運輸、公安等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對傳染病專科醫院和定點醫療機構特別是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點醫院進行重點監控;督促和指導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制定和完善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預案,并做好相關培訓工作。
三、對轄區內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安全處置醫療廢物的情況盡快開展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醫療廢物應盡可能做到日產日清;同時做好應急環境監測的準備工作。
四、積極配合農業等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過程中畜禽尸體的無害化處置工作。
五、實行醫療廢物處置報告制度,并定期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信息。
六、請各省轄市環保局將本轄區內醫療廢物的檢查情況、制定預案及有關信息發布情況于6月15日前報省環保廳(聯系人:余輝;電話兼傳真:025-86617367)。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