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輛好車,卻負擔不起油錢和停車費,那么出于理財考慮,一般人會選擇賣掉折現。對于建成而又沒錢或缺錢運行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少地方政府卻不能這樣選擇。
近年來,隨著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程的不斷加速,我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運營資金短缺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直接影響到環境設施效益的發揮和減排效果的顯現。對此,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已經奔走呼吁兩年,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予治理設施運行環節切實的資金支持。
今年“兩會”期間,《關于設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運營專項基金的建議》首次作為全國工商聯整體提案提交政協會議。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表示,當污染治理的建設密集期過后,國家對治污、減排的資金支持應該從前端逐漸后移,從直接投資項目轉向關注運行。此舉不但可以調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也將使減排投資更富于效率、更多利用市場機制促進減排。
●治污設施建設向城鄉延伸但收費機制尚未完善,將使“建得起、養不起”的問題更加突出。
●補貼對象將非常明確,是中西部地區及收費不到位地區的已建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申請的前提一是當地需在規定期限內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收費機制,二是設施運行負荷率和環境績效需達到相關要求。
●在運營補貼發放方面,如何體現公平和效率?如何杜絕弄虛作假?如何讓這筆錢花得安心、放心?這些問題必須從制度設計、機制完善等角度予以解決
運行環節更差錢
運營資金短缺嚴重制約環境基礎設施的治污效果
提示:已建成的環境基礎設施運營資金缺口較大;在建的環境基礎設施運營資金問題將更加突出;污水垃圾處理收費不足難以滿足運營需求;日益嚴格的排放標準和要求將提升運營成本。
和不少地方投資建廠速度不斷加快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建成設施運行的資金卻往往不能及時到位或是入不敷出。住建部此前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已建成污水處理廠1993座,總處理能力已超過1.06億噸/日;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839座,總處理能力37.9萬噸/日。據此測算,全國每年環境基礎設施運營資金需求達到430億元左右。但由于污水、垃圾收費機制不健全、征繳率低,致使大量環境基礎設施不能正常運行。
和不少地方投資建廠速度不斷加快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建成設施運行的資金卻往往不能及時到位或是入不敷出。住建部此前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已建成污水處理廠1993座,總處理能力已超過1.06億噸/日;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839座,總處理能力37.9萬噸/日。據此測算,全國每年環境基礎設施運營資金需求達到430億元左右。但由于污水、垃圾收費機制不健全、征繳率低,致使大量環境基礎設施不能正常運行。
環境服務業商會做過調查,2008年,我國建成縣城污水處理廠427座,處理能力961萬立方米/日。而全年所有縣城的處理費收入僅為12.5億元,平均每噸0.36元,離0.8元/噸的收費標準相距甚遠。
垃圾處理收費情況更不容樂觀。2008年,我國建成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廠509座,處理能力達31.5萬噸/日,垃圾無害化處理量為1億噸。而同年城市垃圾處理收費僅為23億元,平均每噸僅為23元左右。
而治污設施建設向城鄉延伸但收費機制尚未完善將使“建得起、養不起”的問題更加突出。來自住建部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在建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有1949座,總設計能力約5500萬立方米/日。這批污水處理項目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區以及縣城以下的中小城鎮,這些地區大多經濟欠發達、財政困難,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尚未建立。
一面是收費不足以覆蓋成本,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在污水處理費用上還存在迫切的漲價需求。根據現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排放必須達到一級A或一級B標準。按此標準,每噸污水處理成本將由目前的0.8元提升至1.2元。在全國范圍內,達到此收費標準的城市僅有無錫(1.3元/噸)、蘇州(1.33元/噸)和南京(1.3元/噸)3個城市。
讓資金到最體現效率的地方去
有限的政府減排資金應該適度后移,從投資項目轉向市場機制尚無法覆蓋的運營環節
提示:政府將資金重點用于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的收運系統配套以及運營費用補貼,設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籌資進行建設,既可有效避免盲目建設的發生,又能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
駱建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方面,目前,城市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密集期已經過去,如何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減排取得效果,已經成為包括政府在內各界關注的重點。另一方面,實際上,通過多年市場化探索,我國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完全可以通過市場機制來籌資、建設。
“在此情況下,有限的政府減排資金應該適度后移,從投資項目轉向市場機制尚無法覆蓋的運營環節。”駱建華說,近幾年,某些地方政府直接插手污水處理廠建設導致明顯的“擠出效應”,已對相關的產業市場產生不良影響。
要對運營環節補貼,錢從哪里來?補給誰?全國工商聯的意見是:以組建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運營專項基金的形式,對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末端補貼”。
在資金來源方面,可以借鑒美國清潔水州立滾動基金的設立辦法,由中央、省、市三級財政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投入。中央財政從國債資金或以獎代補基金中拿出一定份額,省、市兩級財政從污水垃圾處理費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額。基金設立后由省級建設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駱建華說,補貼的對象將非常明確,是中西部地區及收費不到位地區的已建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申請的前提一是當地需在規定期限內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收費機制,二是設施運行負荷率和環境績效需達到相關要求。
從投資轉向補貼,從總額上并沒有增加各級財政的負擔。但后者對社會資本產生的“杠桿效應”將十分顯著。據估算,政府資金用于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經費補貼可以拉動社會資本3~4倍的投入。
“目前,我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仍存在較大缺口,也就是還缺錢。政府投資在運營環節,為企業提供穩定的回報,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治理項目建設,這將使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速。”
政府將投資重點用于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的收運系統配套以及運營費用補貼,設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籌資進行建設,既可有效避免盲目建設的發生,又可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政府投資思路一旦發生這樣的轉變,既可吸引社會資本,又可保障設施正常運行,促進相關運營市場發展,可謂是一舉多得,實現共贏。”駱建華說。
減排如何更好利用市場機制
隨著監管加強,補貼的發放完全可以和減排效果直接掛鉤
提示:“十二五”期間,減排開始進入攻堅階段,確保治理設施的持續有效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計劃式、投資驅動的思路顯然已經不能適應這樣的需求。
政府給企業補貼,似乎一直是個敏感話題。在運營補貼發放方面,如何體現公平和效率?如何杜絕弄虛作假?如何讓這筆錢花得安心、放心?這些問題必須從制度設計、機制完善等角度予以解決。
根據提案,基金以補貼對象實際處理量為標準,每處理1噸生活污水補貼0.5元,每處理1噸垃圾補貼50元。由省級建設部門作為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申請程序,為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提供補貼或無息貸款。申請補貼的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用收取的污水、垃圾處理費返還基金,使基金能夠滾動發展。
在初期,是按量計費,處理多少補貼多少。但通過在線監測、統計、核查等手段的豐富,監管的加強,補貼的發放完全可以和減排效果直接掛鉤。也就是按照削減多少化學需氧量和氨氮來計費,發放補貼。
“在此機制下,運營企業會更加關心運行效率和質量,減排設施的實際效果會更加明確和更高效。”在駱建華看來,如果這套機制得到完善,那么,現行污水處理費用的使用也可以按照“以效果付費”的原則,發放給企業。經濟杠桿帶來的減排效益將會十分顯著。
給錢的數量不變,方式變了,不只是為了解決污染治理設施運營難的問題。從長遠看,它將有利于以市場機制推進減排,帶動環保產業向服務業的轉型。
直到現在,一說到推進污染治理、減排,各地的思路就是建多少治污設施,要達到多大規模。而從以往的實踐來看,常常是大筆資金投入建成的設施,要么沒錢運行,要么缺乏考核激勵不好好運行,有的甚至是“偽劣”工程沒法正常運行,客觀上造成了環境基礎設施“曬太陽”的尷尬局面,國家減排投資的效益、效率大打折扣,對減排事業的持續推進也造成負面影響。
“十二五”期間,減排開始進入攻堅階段,確保治理設施的持續有效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計劃式、投資驅動的思路顯然已經不能適應這樣的需求。“要確保工程減排持續切實有效,就必須關注運行。而在運行這個領域,單純的行政手段作用有限,必須借助市場機制的力量。”駱建華表示,就是“大棒有,胡蘿卜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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