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中的霧霾不除,環境中的霧霾就難以消除。”今天(3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毅在出席環保企業家與媒體見面會時說。
王毅說:“眼下更重要的是全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比如,官員要有更加負責的心態,而不是抵觸的心態。”他舉例說,如某外國使館公布PM2.5監測值和百姓邀請環保官員下河游泳等,一些官員存在抵觸情緒,而不是以一種更開放、更負責的心態去尋找對策,積極地去解決問題。
聯系到生產企業,王毅認為,企業家要更具責任感,“至少你應該公布企業的污染物和危險廢棄物”。公眾也同樣需要改變,不能只埋怨身邊的環境問題,一開始解決環境問題甚至一漲價就不愿意了。
對于王毅的上述觀點,參加見面會的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表示贊同。他說:“比如百姓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環保局長們應該積極回應。”
賈康說,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板子都打在環保局長頭上可能也是有問題的,因為這是由現有的行政管理體制決定的,環保局長由當地政府任命。但環保局長肯定是責任部門的責任人。”
賈康認為,對于百姓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事,環保局長們應該學會與公眾的良性互動,引出正能量。比如,可以借此機會向社會各方面的代表說清楚目前存在的環境問題,環保局都做了什么,哪些能做到,哪些做不到,求得支持和理解。
賈康與王毅長期關注環境問題,他們今年向“兩會”提交的提案和議案也多與環境問題有關。賈康告訴記者,他的一項提案就是希望完善環保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水價形成和調整機制。
他認為,目前國家對于環保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力度還不夠,甚至一些原有的稅收政策成為影響民間資本進入環保產業的制約因素。不僅環保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門檻偏高,房產和土地使用稅也增加了環保企業的負擔。
在談到資源稅和環境稅問題時,賈康對記者說,希望媒體向企業界傳達這樣一個信號,不要把環境稅、碳稅看成“洪水猛獸”,是跟企業過不去。事實上,這是在鼓勵企業減少排放。
賈康告訴記者,據測算,推行環境稅后,宏觀稅賦是不上升的。減少污染的紅利和促使企業更好發揮創業、創新和能動作用的紅利能夠同時實現。
在今天上午環境商會發出的《環保企業家就當前環境時局致社會各界的倡議書》中,環保企業家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共同建議,加快出臺環境稅,本著先易后難、稅費并舉的原則,逐步設立和征收。建議目前開征SO2稅、NOX稅和工業COD稅三個稅種。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北京桑德環保集團董事長文一波對記者表示,未來十年要確保環保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3%,大致需投入10萬億元,其中各級財政需投入2萬億元,以緩解現有環保投入不足問題。
文一波認為,有必要建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推行污染減排綜合電價和綜合水價政策,加快落實和完善脫硫脫硝電價政策,按照污水處理全成本核算,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提高至1.2元/噸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倡議書認為,我國用10至20年的時間,有可能有效解決我國環境污染問題。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對記者表示,“作出這樣的判斷是有依據的”。
據環境商會公布的統計數據,近十年來,特別是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環保企業得以快速成長,無論是水處理技術、垃圾處理技術、大氣治理技術、土壤修復技術還是設備制造能力、運營管理能力,均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目前,通過BOT等特許經營模式,專業化環保企業投資并運行著我國50%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65%的垃圾焚燒設施、13%的電廠脫硫設施,業已成為環境污染治理的主力軍。
倡議書認為,要實現上述目標,仍需具備幾個條件:政府應加快環境立法工作。當務之急是抓緊修訂環境保護法,以及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并完善相關環境標準,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污染治理特許經營制度。
此外,政府應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實行部門聯動,綜合利用財政、稅收、金融、限批等手段對環境違法行為予以懲戒。建立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和措施和在企業中推進清潔生產,公眾應主動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
附:
環保企業家就當前環境時局致社會各界的倡議書
新年伊始,長時間、大范圍籠罩我國中東部地區的霧霾天氣尚未消散,媒體又相繼曝出許多城市地下水污染嚴重,局部地區土壤污染程度加劇,進一步引發了全社會對環境問題的高度關注。回顧最近十年,各種污染事件層出不窮,污染類型、規模、環境損害等都日趨擴大,空氣告急!水源告急!土壤告急!我國環境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形勢。
作為投身我國環保事業并長期處于污染治理第一線的環保企業,消除污染,還民眾一片碧水藍天,既是我們安生立命之所在,更是歷史使命之所系。近十年來,特別是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以來,環保企業得以快速成長,無論是水處理技術、垃圾處理技術、大氣治理技術、土壤修復技術還是設備制造能力、運營管理能力,均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前,通過BOT等特許經營模式,專業化環保企業投資并運行著我國50%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65%的垃圾焚燒設施、13%的電廠脫硫設施,業已成為環境污染治理的主力軍。
環境治理事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的生存與健康,是一場持久戰,需要政府、企業和公眾的共同努力。借鑒發達國家污染治理歷程,環保企業有信心、有能力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用10至20年的時間有效解決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為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宏偉目標貢獻力量。為此,特向社會各界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政府加快環境立法工作。當務之急是抓緊修訂環境保護法,以及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并完善相關環境標準,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污染治理特許經營制度。同時,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眾的環境權益,擴大公眾參與范圍,提高公眾參與水平,加強環境信息的透明化、環境決策的民主化。
二是政府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環境監管部門應加強組織能力建設,建立嚴格的專業機構準入機制,加大對專業機構、重點行業和重要污染源的監管執法力度。實行部門聯動,綜合利用財政、稅收、金融、限批等手段對環境違法行為予以懲戒。
三是政府建立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和措施。首先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減排時間表和重點區域流域達標時間表。力爭用10至20年時間,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基本達到環境容量閾值,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質量實現達標。在投入方面,未來十年要確保環保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3%,大致需投入10萬億元,其中各級財政需投入2萬億元,以緩解現有環保投入不足問題。其次要建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推行污染減排綜合電價和綜合水價政策,加快落實和完善脫硫脫硝電價政策,按照污水處理全成本核算,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提高至1.2元/噸左右。此外要加快出臺環境稅,本著先易后難、稅費并舉的原則,逐步設立和征收。建議目前開征SO2稅、NOX稅和工業COD稅三個稅種。最后要建立環保產業發展保障機制。強力推行專業化運營模式,將排污設施交由具有專業運營資質及良好信譽的環保企業負責運營,以拓展環保市場,同時完善價格、稅收優惠、企業融資等政策。
四是企業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創新污染治理思維。企業一方面要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加強管理,從生產源頭和過程上減少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要轉變“誰污染、誰治理”的固有思路,創新污染治理思維,積極推行“污染者付費,專業化治理”的新模式。
五是公眾主動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公眾要選擇更健康、更自然的低碳環保生活方式,從日常小事做起,持之以恒,降低能源消耗、減少污染排放。此外,公眾在進行環境監督時,應理性、建設性地表達訴求,與政府進行對話交流,提出建議。只有這樣,才能形成環境保護的社會合力。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 201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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