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3 11:45:14
●留出自然風道有利于城市宜居,人為開辟“城市風道”卻不會對驅霾有什么用武之地。盡早走出“十面霾伏”,還是要靠扎扎實實的治污與減排
前不久,我國中東部地區發生大面積灰霾污染,多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最糟糕的“嚴重污染”級別。造成這次大范圍灰霾天氣的一個原因,是受近地面靜穩天氣控制,空氣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流動性均非常小,大氣擴散條件非常差,造成污染物持續累積。
靜穩無風、大氣擴散條件差的不利氣象條件,如今時常出現。對此,有的城市規劃、環保等部門開展研究項目,希望建“城市風道”,把郊外的風引進主城區將空氣中的霾等污染物吹走。
引風驅霾、風吹霾散,這一設想看起來很美,實際效果卻讓人懷疑。
秋冬季節不利氣象條件發生時,一定是少風甚至根本無風的,“城市風道”幾乎沒有用武之地。今年12月初灰霾天氣席卷長三角地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東北地區,不僅城市被灰霾籠罩,一些原本生態環境優美的農村地區、偏遠山區也不能幸免,這說明有沒有風道,對無孔不入的PM2.5來說差別不大。在區域性復合型大氣污染面前,任何一個地區都不可能獨善其身。
在城市規劃和建設時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留出自然風道,有利于緩解城市熱島效應,讓城市宜居,是必要的。但為了驅散灰霾而在城市建成區開辟人工風道,不僅用處不大,還可能造成資源浪費。
針對嚴重的灰霾、糟糕的空氣,有很多研究比“引風驅霾”更為現實,更為迫切。比如,污染“元兇”到底在哪?在最近遭遇嚴重灰霾的南方很多城市,對首要污染物PM2.5的具體來源和比例,缺乏基礎研究和數據。北京市的官員和科研人員經常介紹,北京PM2.5的組成中,22%來自機動車,17%來自燃煤,16%是揚塵排放,24.5%是來自外地,對這些數字,也有人提出疑問,還存在進一步研究論證的必要。
長期以來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煤炭等能源消耗超計劃增長,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過快,環境監管力度不足,違法排污屢禁不止——這是導致灰霾頻襲、大氣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不利氣象條件難以改變,今后還會一再發生,盡早走出“十面霾伏”,不能指望風刮,還是要靠扎扎實實的治污與減排。
驅散灰霾,需要建立完善源頭保護、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我國已經有了一系列生態環保規章制度,不過顯然還很不完善,難以適應嚴峻的環境形勢。例如,環保領域一直存在“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癥結,在《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中,應著重解決這一難題,讓違法排污者得不償失,不敢以身試法。
在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讓這些制度“落地生根”也非常重要。今年以來,國務院提出加快形成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的新機制,劃定“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不超過40億噸標準煤”的紅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公布并實施;環境保護部和公安部推動各地建立健全環境執法聯動機制……“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還大”。以抓鐵有痕的力度,把這些制度、措施切實落到實處,讓生態文明清風勁吹,我們頭頂的藍天才會越來越多,呼吸才會越來越暢快,美麗中國才會早日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