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廣州市蘿崗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開始第二次環評公示。幾天前,蘿崗區政府邀請專家與持反對意見的市民座談,但最終未能如期舉行。從報道看,有關方面從北京請來一名專家,而市民也請來至少三名同樣來自北京的專家一同座談。在座談會“不歡而散”具體原因不明之前,不免讓人猜疑有關方面缺乏面對質疑的勇氣。
與之前反對建垃圾焚燒廠的情況不同,此次反對的市民一部分在地圖上距離項目直線距離達8公里,甚至超過10公里。他們反對主要是因為如此遠距離還經常聞到在垃圾焚燒廠選址附近的興豐填埋場的臭味,因而擔心垃圾焚燒廠會帶來二噁英等污染物。環評報告則稱產業園運行可從根源上解決填埋廠帶來的惡臭,垃圾焚燒廠“煙氣設計排放濃度全面優于國家現行標準,基本與歐盟2000標準接軌”。但這樣回避核心問題的回應實在難以說服市民。
從五年前番禺垃圾焚燒項目選址引發民意反彈等同類事件中,看上去市民都是反對選址在自己住處周邊,而根源則是對相關決策及環評的不信任。因而,要建立官民互信就必須容納彼此的博弈,讓各方觀點充分碰撞。座談會作為征詢民意的一種方式,哪怕是各方“吵”得臉紅耳赤也不是壞事。有關部門說好的座談會隨意取消,即便以“今后會在合適時間另行安排”為臺階,也讓人覺得對“反對意見”缺乏應有的尊重。
在面臨“垃圾圍城”和垃圾焚燒項目選址屢遭反對受阻的雙重困局當中,有關方面認定垃圾焚燒之路非走不可,如何爭取公眾的支持就是要面對的關卡。在前年規劃新建6座垃圾焚燒發電廠之后,市長陳建華專門聽取10位專家學者意見,并面對面問計于市民代表,顯出尊重科學、敬畏民意的姿態與行動。因此,項目所在地區官員更應敢于并樂意與持反對意見的市民和專家“親密”接觸,切勿給人缺乏誠意的感覺。征詢民意,一開始就應該是坦承、對等的,不回避任何東西。
在垃圾焚燒項目選址引發的糾結與博弈中,環評如何取信于民對項目能否闖過“民眾關”具決定性。在此前每個項目的討論中,“環評決定能否建設”都成為官方呼應民意的表述,但這些呼應仍難打消公眾對垃圾焚燒項目會帶來二噁英污染等種種疑慮。它提醒決策者須更重視無法躲閃的官民博弈。《環評法》明確項目二次環評公示期間需征求民意,這是法定程序。期待公眾信任“環評決定論”的前提是正視公眾質疑,讓環評經受民意的“審判”。
總的來說,重大公共項目決策中政民互動要對民眾權利“看得重”,對民眾意見“聽得進”,聽取意見要“做得實”。若希望請來專家“背書”就能化解公眾對垃圾焚燒項目決策與環評的信任危機,那只是一廂情愿。回避觀點多元PK,則共識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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