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又怎么了?”
5月10日,微博、微信上,一些“不明覺厲”的網友,相互打聽著。
而熟悉新媒體的人,盡管可能不知道具體情況,但也明白,“又”字的重點不在杭州,而在“又”發生了什么“似曾相識的事”?
似曾相識的還有過程。微博上開始流傳一些反映警方和居民沖突的照片,接著傳出“*人死亡”的消息,最后是官方的辟謠。
事后我們知道,因為反對在杭州余杭興建垃圾焚燒發電廠,“群眾多次集會進行抗議。10日,大量群眾涌上02省道和杭徽高速余杭段……”
實際上,當我們將“集聚”、“沖突”、“趁機打砸”、“在……之前絕不開工/上馬”等串聯在一起時,我們發現,這些關鍵詞也在茂名、什邡、昆明等多地PX事件中出現過。
可問題是,他們為什么重復發生?
什么是導火索?
“‘秘密開工’是導火索”。5月12日,《北京青年報》用不少篇幅報道杭州部分居民抗議興建垃圾焚燒廠事件:一居民講述,當地政府此前打著修復礦坑的口號……當他們得知消息時,距離垃圾焚燒項目的公示截止日期只有一個星期左右。
此前一天,《新京報》的報道也有類似說法佐證:“大家聽說焚燒發電廠已經開始動工了,情緒都很激動。”
縱觀國內多家都市報,描摹事件發生原因時,對于垃圾廠是否確實會毒害周圍環境,討論不多。多的,是直指程序的正義性。
這些細節,被多家媒體評論員觀察到。
“一個垃圾處理項目,還沒開工就先收獲滿地的情緒垃圾,這不一定是項目本身不環保,而是決策程序不環保”。新華社的評論,出現在多家紙媒上。“試想,如果將這次決策程序倒過來,讓決策部門聲音在最后出現,決策者在拍板前先聽群眾的聲音,讓群眾先聽到專家的聲音,再聽到政府承諾的聲音,是不是會避免或減少群眾的怨聲和罵聲?”
《法制日報》與新華社不約而同:在公共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完善程序機制,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信息越公開透明,項目推進的阻力就越小,反之缺乏充分的對話協商,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和誤解情緒一旦聚集,就會轉化為群體事件。……欲速則不達,前期慢一點,工作做得更加扎實一點,前進步伐就會更加穩健。
“鄰避運動”為何反復出現?
“這樣的一幕我們都不陌生。從廈門的PX事件開始,到后來大連的PX事件,再到2012年的什邡、啟東、寧波等地,對環境污染的擔憂,已成為民眾最大的心病……其基本模式表現為:民眾街頭抗議,政府壓制,抗議升級,政府妥協,抗議結束。”《城市晚報》的評論,概括了近年來“鄰避運動”的一些特征。
那么,“鄰避運動”為何反復出現?
“杭州要求打砸者自首是必要強硬。”12日,《環球時報》以此為題,發布社評。社評認為,是因為對相關“鬧事”者還不夠強硬,才使得類似事件越來越多。
評論一出,招來不少罵聲、反對聲。
“我也反對那些人打砸,但解決打砸事件的根本,絕不在于嚴懲老百姓!想民眾不鬧事的前提是讓大多數民眾的意見能得以有效表達。”@富察若水說。
“事實上,民眾的焦慮并非都是被夸大的偏見。現實中,確有一些垃圾焚燒廠影響到居民的生活。而這些焚燒項目在其規劃立項之初,無一例外都夸下海口,信誓旦旦地保證不會產生污染。”《新京報》社論指出官方過去一些“違約”行為。
《揚子晚報》則評論道:類似事件,非要等到事情鬧大了再去處理,所起的作用是,變相默認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導致一有敏感事件,便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
其實,學者管在高杭州事件之前發出的見解,已被更多人認同:政治體制開放,公民的自主性增強,基層政府權威削弱,司法救濟渠道不暢,公民的權利意識覺醒,是產生鄰避效應的深層社會背景。
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理解公眾的心情,但這種“歡迎建垃圾焚燒場,但不要建在我家門口”的“鄰避思維”,讓“政府左右為難”。11日,杭州市委、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似乎十分“委屈”。
“民眾不理解,只能說明有關方面科普不到位,或者相關解釋缺乏說服力。不能動輒認為民眾的不同意就是一種先入為主的偏見,更不能以此為借口漠視民眾的意見表達。”事實上,以《新京報》為代表的很多媒體,給相關政府、部門指出了解決之道。
“應對敏感事件,總是往好的方面想,一廂情愿地想不勞而獲地獲得支持,難以行得通,還是從一開始就踏踏實實地做好溝通工作,省得灰頭土臉地被動救火。”《揚子晚報》說。
新華社一語中的:權力部門在做決策之前,非但不能漠視反對的聲音,反而應將反對的聲音放得大些,這樣才會將潛在的沖突減到最小。這或許是個笨功夫,但也是真功夫。所謂科學的民主決策,說到底就是個下笨功夫的過程。
《城市晚報》則寬慰有關部門:鄰避運動的出現實際上并不是一件壞事,而是社會發展進步到一定程度才會出現的問題。“從解決問題的角度,政府一定要加強公信力建設,決策時應充分保障公民的政治參與。”
其實,正如新加坡《聯合早報》觀察到的那樣:近來,中國環境問題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而中國民眾對環境保護的訴求越來越高。當局要如何在發展與環保之間取得平衡,并緩解其中衍生的社會矛盾,將是官方亟需應對的嚴峻挑戰。
而下一次挑戰來臨時,有關部門能否吸取經驗,讓“似曾相識”的事不再發生?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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