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9 16:09:37
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規劃》提出,鼓勵國內外各類資本進入再生資源回收、分揀和加工環節,健全外國投資者并購安全審查管理。
《規劃》提出,到2020年,在全國建成一批網點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回收方式多元、重點品種回收率較高的回收體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平均回收率達到75%以上,實現85%以上回收人員納入規范化管理、85%以上社區及鄉村實現回收功能的覆蓋、85%以上的再生資源進行規范化的交易和集中處理。
針對4類再生資源特點,《規劃》提出,建立以三級網絡為基礎的生活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廠商直掛的產業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與回收企業對接的公共機構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以逆向物流為特點的服務消費類再生資源回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