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專注于室外空氣凈化、類似于公交站的城市空氣凈化裝置,將落戶于清華大學。相關研究數據顯示,該凈化裝置能平均減少空氣污染物(PM2.5和PM10)實時濃度的40%。(4月19日《新京報》)
對于這種“公交站”式除霾裝置,有人給出了這樣一種推理結果,那就是“頭盔式”除霾利器。其意為,能開發這樣一種公交站式除霾裝置,那就一定能開發出另一種頭盔式除霾凈化器。假如真的人手一頂頭盔式除霾裝置,滿大街這么一游蕩,會是一種什么樣的景象?知道的人以為是空氣凈化裝置,不知道的人會以為是外星人降臨了地球。而整個空氣中滿是霧霾,果真被凈化掉了嗎?霧霾還是那個霧霾,空氣還是那個污濁,只不過又增加了額外的資源浪費。畢竟,任何空氣凈化器,都需要電力來維持,而電力消耗本身,尤其是煤電系統,同樣是在制造新的霧霾。那么,“公交站”式除霾裝置,是環境之福呢,還是新的環境災難?
第二個問題是,誰將享受這種“公交站”式除霾裝置?如果大力推廣這種“公交站”式除霾裝置,公眾果真會受益嗎?如此貴重的除霾裝置,會裝置于車站碼頭公交站等公眾場合嗎?如果是,也遠非公眾之福,因為一旦離開這個“公交站”式除霾裝置半步,就會重新踏入霧霾中。而該裝置所產生的電力消耗所造成的污染,會加重新的霧霾污染,一時“受益”,會在平時加倍“享受”。畫餅之愚,遠不及這種偽享受之傻吧?
而更可能的“遠景”就是,在“衙門”及某些企業辦公場所,有錢人居處率先裝置如此除霾裝置,而其他社會人等則無法享受這種除霾器所帶來的清新空氣。那么,除霾裝置所產生的副作用即新霧霾,豈非又成了大眾所負擔的環境負能量?
不妨再看看“公交站”式除霾裝置的大背景:今年年初的北京市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信和集團執行董事黃永光提交了《關于開發道路空氣凈化系統》的治霾提案。該提案稱,北京、香港等大都市,因其高樓密集無法建立正常風道,使得污染物不能自然地散發到大氣中。根據這個理念,“公交站”式的凈化裝置得以落地。城市通風不靠地理高下配置,也不靠高層建筑物的科學設計避讓,而靠“公交站”式除霾裝置,這與螳臂擋車又有何二致?
“蝴蝶的翅膀”能扇動厚重的霧霾嗎?可以有如此幻想,但絕不會變為現實。而治理霧霾,一需要政府企業的同步,二需要環境保護的跟進,三需要法制的保障。單純靠一兩個或者更多的“公交站”式除霾裝置,只可能加重環保的副作用與負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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